力役
中国历代封建政府强制平民所服的劳役,为徭役形式之一。 力役初见于《孟子·尽心下》:“有布缕之征,粟米之征,力役之征。”赵歧注:“征,赋之,国有军旅之事,则横兴此三赋也……力役,民负荷斯养之役也。”《史记·张耳陈馀传》:“有厮养卒。”《集解》引韦昭云:“析薪为厮,炊烹为养。”可见,初时力役常常由军事原因征发,并且主要从事搬运和炊事。后来的力役泛指官府强制征发的,物料以外的一切无偿劳役。 明均徭中服役者亲身承当的力差亦名力役。此外,里甲、杂泛、驿传、民壮等也都有力役。 清官府各项劳作,名义上虽出资雇募,但仍有力役性质。 国民党政府时期,也常派夫服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