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履安
浙江青田人。陈诚之子。1937年6月22日生于庐山,曾起名履庐,后因陈诚在西安事变中平安脱险,又改名履安。1955年台湾师大附中毕业后赴美就读,1960年毕业于麻省理工学院电机工程系。后进纽约大学数学研究所,先后获硕士、博士学位。在美期间,曾任美国哈民威尔公司工程师,纽约大学副教授、教授等职。1970年返回台湾,任明志工业专科学校校长。1972年任台湾当局 “教育部”技术及职业教育司司长。1974年2月获艾森豪威尔奖学金,赴美国考察职业教育。同年出任台湾工业技术学院院长。1976年11月、1981年3月、1988年7月当选为中国国民党第十一至第十三届中央委员。1977年任 “教育部”常务次长,1978年任政务次长。1979年任中国国民党中央组织工作会主任、中央党部副秘书长。1984年5月任“国家科学委员会” 主任委员。1988年7月20日任“行政院”政务委员兼“经济部”部长。1986年3月在国民党第十二届六中全会上被选为中央常务委员。1988年7月继续当选为国民党中央常务委员。1990年6月出任 “国防部” 部长。1993年2月出任台湾当局“监察院”院长。同年8月当选为国民党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中央常务委员。1995年2月被聘为台 “总统府国家统一委员会”委员。同年8月退出国民党,9月辞“监察院长”,参加台 “总统”竞选但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