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信用融通投资资金行为的总称,包括以银行为中介的投资信贷和不以银行为中介的借贷行为,通常泛指银行投资贷款。金融市场筹资、金融租赁和信托等借贷关系。融通资金的期限一般在1年以上或5年以上。投资信用的作用: 一是筹集和供应建设资金,为固定资产再生产提供必要的资金来源; 二是实行经济调节,通过运用各种信贷杠杆,促使建设领域有关方面树立资金周转观念、利息观念,投入产出观念,提高投资使用效果,并指导微观投资活动服从国家宏观经济发展的要求。投资信用与无偿拨款体制比较。其长处是: ❶动员和再分配社会资金,支持国家经济建设。在社会再生产中,各个经济单位的资金周转不免会产生一定的时间差和空间差。银行运用信用手段,把国民经济各部门、各单位暂时闲置的资金动员和集中起来,加以有计划的分配,不仅可以满足企业单位季节性、临时性周转的需要,而且也可以解决社会对投资资金的一定程度的需求。 ❷有利于加强建设单位的经济责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实行投资信贷制,能够促使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加强管理,缩短建设工期,早日竣工投产,提前收回投资。同时由于贷款要还本付息,借款单位在安排建设资金时,能动员自有资金进行建设的尽量不使用银行贷款,能少贷的不多贷,能晚贷的不早贷,从而改变敞口花钱、不讲核算的状况,促使企业精打细算,节约投资。 ❸有利于加重贷款银行的经济责任,促使银行慎重进行贷款决策,加强贷款管理。为了保证贷款安全,银行对贷款项目要事先调查分析经济效果和偿还能力。参与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设计方案审查,对建设项目的建设根据、建设条件、设计方案、产供销平衡、建成后经济效益和投资回收期等基本情况进行评估论证,参与项目决策。同时为了及时收回贷款,还要把工作延伸到项目投产后的经营管理中去,渗透到生产过程,帮助投产项目制定和修改发展规划,挖潜资金潜力,从而推动银行业务向纵深发展。 ❹有利于发挥信贷杠杆作用,体现支持和限制投资的政策意图,控制投资规模,改善投资结构。国家通过紧缩或扩张投资信贷,来减少或适当增加投资规模; 通过扩大不同行业贷款的利率差别使外延扩大再生产与内涵扩大再生产、基本建设与技术改造、长线产品与短线产品等有所偏重,突出重点,取长补短,自觉地调节投资和生产的比例关系。 投资信用 投资信用融通投资资金行为的总称,一般指固定资产投资信用。包括以银行为中介的投资信贷和不以银行为中介的借贷行为。通常泛指银行投资贷款、金融市场筹资、金融租赁和信托等借贷关系。融通资金的期限一般在1年以上或5年以上。 投资信用的作用 主要有:一是,筹集和供应建设资金,为固定资产再生产提供必要的资金来源;二是,实行经济调节,通过运用各种信贷杠杆,促使建设领域有关方面树立资金周转观念、利息观念、投入产出观念,提高投资使用效果,并指导微观投资活动,服从国家宏观经济发展的要求。投资信用与无偿拨款体制比较,其长处是: ❶动员和再分配社会资金,支持国家经济建设。在社会再生产中,各个经济部门和经济单位的资金周转不免会产生一定的时间差和空间差,居民货币收入在支用前也有或长或短的滞留,银行运用信用手段把国民经济各部门、各单位和居民中暂时闲置的资金动员、集中起来加以有计划的分配,可以解决社会对投资资金的一定程度的需求。 ❷有利于加重建设单位的经济责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实行投资信贷制,能够促使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加强管理,缩短建设工期,早日竣工投产,提前收回投资。同时,由于贷款要还本付息,借款单位在安排建设资金时,能动员自有资金进行建设的尽量不使用银行贷款,能少贷的不多贷,能晚贷的不早贷,从而改变敞口花钱、不讲核算的状况,促使企业精打细算,节约投资。 ❸有利于加重贷款银行的经济责任,促使银行慎重进行贷款决策,加强贷款管理。为了保证贷款安全,银行对贷款项目要事先调查分析经济效益和偿还能力,参与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设计方案审查,对建设项目的建设根据、建设条件、设计方案、产供销平衡、建成后经济效益和投资回收期等基本情况进行评估论证,参与项目决策。同时,为了及时收回贷款,还要把工作延伸到项目投产后的经营管理中去,渗透到生产过程,帮助投产项目制定和修改发展规划,挖掘资金潜力,从而推动银行业务向纵深发展。 ❹有利于发挥信贷杠杆作用,体现支持和限制投资的政策意图,控制投资规模,改善投资结构。国家通过紧缩或扩张投资信贷,来减少或适当增加投资规模;通过扩大不同行业贷款和不同建设形式贷款的利率差别,使外延扩大再生产与内涵扩大再生产、基本建设与技术改造、长线产品与短线产品等有所偏重,突出重点,限长补短,自觉地调节投资和生产的比例关系。 中国投资信用的产生 1978年以前,固定资产投资与国家建设资金统收统支的管理体制相适应,一直以无偿拨款方式为主,信用放款等所占比重很少。最早开办的投资信用,是50年代建设银行发放的企业职工建造住宅贷款。1956年建设银行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基本建设拨款办法,在办理基本建设拨款和对建筑安装企业及其所属材料供销企业办理短期放款的同时,试办了以企业职工为对象,主要用于职工个人建造住宅的小量长期贷款,资金来源由财政专项拨付。由于当时条件的限制,这种贷款试行一年后停办。进入60年代以后,中国经济工作由于长期偏重于基本建设,老企业的更新改造欠帐问题开始暴露。鉴于企业依靠国家拨付的“四项费用”不敷使用的情况,1964年建设银行利用财政拨付的专项资金,开始以小型技术组织措施贷款支持部分国营企业技术组织措施的资金需要。同一年,建设银行还开始利用财政拨付的资金举办出口工业品生产专项贷款。“文革”动乱期间,这两种贷款一度中断,1972年和1975年,建设银行分别恢复了小型技措贷款和出口工业品生产专项贷款,并于1976年增办了地方建筑材料贷款。与此同时,从1970年起,人民银行为支持集体“五小工业”的发展,开办了城镇集体工业“五小”设备贷款。中国银行从1973年起,还开办了短期外汇贷款,重点支持生产出口商品企业的技术改造,支持引进先进技术,扩大出口商品生产能力。1975年,人民银行每年还向冶金工业部黄金局提供1亿元左右的黄金基本建设贷款。1978年以前的投资信用,数量不大,基本属于技措性质的贷款,贷款来源也主要是财政拨付的专项基金,是财政分配渠道的补充。至于“五小工业”贷款和黄金基本建设贷款,虽然是用信贷资金安排的,但也只是在坚持财政银行基本分工前提下的一种灵活处置,不涉及信贷制度的改革。 中国投资信用的发展 是从1979年开始的。这一年建设银行开始试办并逐渐推行了基本建设拨款改贷款,即由财政预算每年安排基本建设资金,拨给建设银行,由建设银行按照国家确定的基本建设计划,按照贷款条件发放贷款,改变了长期以来基本建设资金由财政无偿拨款的状况。从这一年起,建设银行还开始利用一部分吸收的存款资金发放基本建设贷款,此后其他专业银行也陆续按照国家计划发放基本建设贷款,贷款数额逐年增多,已成为基本建设投资的重要来源。对于支持能源、交通、原材料等国民经济薄弱环节的建设,促进经济调整和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随着信贷资金的增加和信贷业务的发展,技措贷款范围进一步扩大,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统一的技术改造贷款。1979年,为了加快轻工、纺织行业生产的发展,经财政部与轻工业部商定,由财政部门拨出专款,用于轻纺工业专项小型技术措施,这些资金大部分由各地财政部门委托建设银行发放贷款,支持老企业的挖潜、革新、改造。1980年以后,建设银行还陆续开办了煤炭企业的挖潜革新改造贷款、引进国外技术设备国内配套贷款、企业引进制造技术周转金和购置小量仪器设备贷款、工业交通企业的挖潜革新改造贷款、缓建基本建设单位生产自立贷款,以及农村集镇简易电影院贷款等。这些贷款的一个共同特点是,财政拨出的专项资金以信用形式进行分配。与此同时,银行还逐渐扩大利用信贷资金发放技术改造性质的贷款。1978年下半年,四川省在部分全民所有制工交企业进行了扩大经营管理自主权的试点。扩权企业为了改变设备陈旧、技术落后的状况,迫切需要更新设备,进行技术改造。但由于企业自身更新改造资金严重不足,希望银行给予贷款支持。当年由四川省分行首先对扩权试点企业宜宾化工厂发放了300万元的设备贷款,支持企业进行阳极电解槽的技术改造,结果实现了烧碱产量翻了一番。这第一笔技术改造贷款,对信贷制度的改革起到了示范作用。1979年,根据中央领导人的指示和国家计划安排,人民银行总行拿出5亿元信贷资金对全民所有制企业发放技术改造贷款(当时叫中短期设备贷款,自1984年起,由新组建的中国工商银行承办),支持企业购置设备,更新技术。于是用信贷资金安排的技术改造贷款正式扩大到全国范围,当年实际发放3.6亿元。尽管数量不大,但在信贷制度改革上迈出了具有决定性意义的一步。1980年1月,国务院批准了国家经委、人民银行等单位关于发放轻工、纺织工业中短期专项贷款的报告,决定从1980年起,在国家安排的基本建设投资和技术措施费以外,由人民银行、中国银行发放20亿元轻工,纺织工业中短期专项贷款和3亿美元的买方外汇贷款,每年保持这个余额周转使用。贷款主要用于老厂挖潜、革新、改造和与此相关联的小量扩建、改建工程。同时,人民银行还拿出20亿元贷款(当时叫一般设备贷款)分配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用于地方办的投资少、周转快、效益大的技术改造项目。为了支持交通运输部门购置车辆和船只,同年人民银行还开办了车船专项贷款。这一年,建设银行也首次利用信贷资金发放更新改造措施贷款6.12亿元。随着国家以外延为主扩大再生产到以内涵为主扩大再生产的经济建设方针的改变,从1982年起,贷款重点支持企业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把支持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同国内开发新产品结合起来,不断改善企业的产品结构和技术结构,提高企业竞争能力。这一年,人民银行还开办了机械工业技术改造专项贷款,支持机器工业和金属材料工业进行全行业重点项目的技术改造,以便为国民经济其他部门提供技术先进、使用性能强的技术手段。同时从1980年以来,中国银行为适应国民经济发展需要,陆续开办了机械设备出口中长期贷款、出口商品生产中短期贷款、与地方外汇贷款配套的人民币专项贷款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人民币贷款等四种人民币专项贷款。中国的银行技术改造贷款的规模和范围不断扩大,贷款由支持企业进行一般的固定资产填平补齐,发展到支持企业进行全面技术改造;由支持一厂一户的改造,发展到有规划、有重点地支持全行业的改组联合,成为银行一项富有生命力的贷款。 70年代末,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使地方机动财力和企业自有资金越来越多。与此同时,各种形式的经济联合组织、中外合营企业、华侨及港澳工商业者投资的企业纷纷出现。为了适应这一新情况的变化,1980年国务院发出文件,指出银行要支持联合,试办各种信托业务。同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全国分行行长会议作出了试办信托业务的决定,要求立即着手进行。随后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和中国农业银行于1980年第4季度也先后开办了信托业务,吸收信托存款,发放信托投资贷款。为了引进外资和先进技术设备,1979年10月正式成立了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地方的信托投资公司也陆续组建。到1982年,鉴于各地大搞基本建设筹款集资之风很盛,纷纷成立部门和地区的信托投资公司,而使银行存款被大量挖走的情况,国务院当年发出文件,规定各部门、各地区不得设立信托投资公司,信托业务由中国人民银行及其指定的专业银行办理,纳入全国信贷计划。之后,各专业银行陆续成立了独立的信托投资机构,专业银行凡已设立独立信托投资公司的不再兼办信托业务。办理信托业务的机构大体上有两种类型:一是各专业银行设立的独立的信托投资公司,一是专业的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信托投资贷款业务通过发挥信用中介作用,沟通了横向经济联系,支持了生产,促进了技术进步,推动了经济的发展。 适应于改革、开放的基本国策,在投资领域引进外资、利用外汇的业务逐步扩展。过去长时间来,由于受“左”的思想影响,专业经营外汇的中国银行不允许向国外借款,即使在1973~1974年间国家外汇支付出现严重困难,而不得不由中国银行出面借钱的情况下,也只能用外国银行向中国银行“存款”的方式进行。实行开放政策以后,中国银行根据国家政策和计划冲破了不能向国外借款的禁区,开始进入国际金融市场筹资,同时利用各种渠道多方面吸收外汇存款,为国家筹集了数以百亿的外汇资金。中国银行利用筹集的资金,除了大力支持外贸产品的生产和收购外,还以外汇贷款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支持远洋运输和民用航空事业的发展,为能源,交通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多方吸收外资,引进先进设备和技术,举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还创办国际租赁业务,开辟利用外资的新渠道。在坚持对外开放政策的经济建设方针指引下,中国投资银行于1981年底宣告成立。该行接受国际金融机构的贷款,并通过其他途径和方式向国外筹集建设资金,对国内企业提供外汇和配套人民币投资贷款。随着外汇资金来源渠道的增多和数量的增加,投资银行的贷款业务逐年大幅度增长。在金融体制改革过程中,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和农业银行等,也打破了只办人民币信贷业务的传统做法,陆续开办了国际金融业务。各专业银行总行设立了国际金融业务管理部门,执行本系统内外汇信贷业务和国际金融服务的管理职能,各地分支行尤其是沿海地区的分支行外汇业务有了迅速发展。 在投资贷款发展的同时,通过银行发行和代理发行股票、债券的直接融资业务也有了很大发展。建设银行代理山东龙口电厂发行股票集资办电,开创了新中国银行帮助企业直接融资建设大型项目的先例。此后,全国若干大小资金市场纷纷建立,不少金融机构都开办了有价证券的贴现、转让等业务,促进了资金市场的发展。在贯彻改革、开放方针过程中, 中国第一家租赁企业——中国东方租赁公司于1981年4月宣告成立,此后逐渐发展增加到几十家租赁公司,网点覆盖大半个中国,年成交额达几十亿元。短短几年间,各项投资信用获得了长足发展,对于支持推动经济建设事业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 基本建设投资包干 自筹基本建设资金存款 ☛ 投资信用 投资信用亦称“长期信用”。为满足企业或单位对长期投资 (一般指厂房建筑、设备购置及其他固定资产购置等) 的需要而提供的信贷。长期资金通常以债券、股票等为筹措形式。主要来源有个人或团体储蓄、银行资金、个人或公司的各种基金等。我国的投资信用主要是指在建设投资中有计划地集中财政信贷基金、企业暂时闲置的货币资金以及有关社会闲散资金以信用再分配的形式,满足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和基本建设流动资金周转的需要,从而促进社会主义生产建设发展的一种经济活动。正确组织投资存款和有效发放投资贷款,既是投资信用的基本内容,也是银行办理投资业务工作中的重要任务。 ☚ 基本建设信用 建设银行信贷计划 ☛ 000045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