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道部代表国家直接管理全国铁路干线和大部分支线、专用线的机构。1949年10月1日铁道部成立,并任命滕代远为部长。同年底,全国铁路里程为21810km。1999年铁道部机关设有18个部门:❶办公厅(政治部办公室); ❷政策法规司; ❸发展计划司; ❹财务司; ❺科技教育司; ❻人事司(政治部组织部); ❼劳动和卫生司; ❽建设管理司; ❾国际合作司(港澳台办公室); ❿安全监察司; ⓫运输局(与运输指挥中心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⓬公安局; ⓭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局; ⓮全国铁道团委; ⓯直属机关党委; ⓰铁道部政治部设置有:办公室(与办公厅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⓱组织部(与人事司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⓲宣传部。铁道部机关编制共400人。1999年全路职工人数为319.1万人,2000年全路职工人数为248.6万人。 铁道部 ☚ 建设部 交通部 ☛ 铁道部 铁道部管理全国铁路的机构。既是国家政府部门,又担负必要的企业管理职能,为国务院政府机构中唯一实行政企合一、兼负政企双重职能的部。主要职责有: 制订全国铁路行业发展战略和方针; 制订全国铁路行业政策和法规,制定国家铁路统一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编制国家铁路中长期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研究地方铁路建设计划; 参与国家经济布局、资源开发、地区开发和重点经济建设的研究,提出合理运输、合理布局等建议; 管理国家铁路基本建设和更新改造; 拟订铁路科技发展纲要、发展规划和技术政策; 贯彻国家经济、政治体制改革的方针和政策,推动部属企业深化改革,完善经营承包责任制; 管理国家铁路财会工作; 研究提出铁路客货运输基本运价建议方案,制订分区段、分品类客货运价; 统一组织指挥国家铁路运输,协调路内外关系。检查督促部属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法规; 拟订国家铁路管理体制和布局方案; 制订国家铁路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管理国家铁路的劳动工资、劳动保险、劳动保护、环境保护、医疗防疫、职工生活工作; 管理部的外事工作。管理铁路国际联运、广九联运。组织对外经济和科技合作交流。设有: 体改法规司、计划司、财务司、科学技术司、建设司、卫生保护司、行政管理司、安全监督司、运输局、机务局、车辆局、工务局、电务局、公安局等。 ☚ 能源部 交通部 ☛ 铁道部ministry of railway
铁道部Ministry of Railways 铁道部官署名。民国十七年(公元1928年)十月国民党政府行政院成立时设置,为行政院所属各部之一,掌规划、建设、管理全国国有铁道、国道及监督省有铁道。部内分设总务、业务、财务、工务四司。设部长一人,综理本部事务;政务次长、常务次长各一人,辅助部长处理部务;参事二至四人,撰拟、审核本部的法案、命令;秘书四至八人,分掌部务会议及长官交办事务;司长四人,分掌各司事务;科长十一至十六人,科员一百二十至一百六十人,承长官之命令,办理各科事务;技监一人,技正十六至二十人,技士二十至三十人,技佐二十至二十四人。民国二十七年(公元1938年)铁道部及全国经济委员会的公路部分并入交通部。参见“交通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