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越光1902——原籍浙江於潛 (今屬臨安),寄居杭州,1902年 (清光緒二十八年) 生。畢業於中國文化學院政治經濟系。國民革命軍北伐時,在杭滬間從事地下活動。1928年起,歷任中國國民黨浙江省黨部執行委員、書記長,浙江省黨部浙西辦事處主任等職。抗日戰争勝利後,膺選爲浙江省臨時參議會參議員,嗣復連選爲浙江省參議員。1946年當選爲制憲國民大會代表。1948年當選為監察院監察委員。1949年2月,任監察院蘇浙區監察委員行署委員; 未幾去臺灣,仍任“監察委員”。 金越光 金越光浙江省杭州市人,1902年9月23日生。上海文化大学政治经济学系毕业,国民党中央训练团党政班第二期结业。历任国民党浙江省党部执行委员、书记长、浙西办事处主任,国民党第四次党代表大会代表,浙江省参议会参议员等职。1946年当选制宪“国大代表”。1948年当选第一届监察院监察委员。1949年底去台湾后,仍任台湾当局“监察委员”,并曾任“监察院”程序委员会召集人。1988年7月被聘为国民党第十三届中央评议委员,1993年8月、1997年8月续聘第十四、十五届中央评议委员。 ☚ 金维系 金镇 ☛ 0000459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