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比亚内阁
赞比亚最高行政机构。由总统、联合民族独立党的总书记、总理和各部部长组成。赞比亚实行总统内阁制。总统为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和武装部队总司令。总统由选举产生,任期5年,可连选连任。总统是唯五合法政党--联合民族独立党的领袖。总统掌握行政权,领导和主持内阁工作,总统有权从议员中任命总理和部长。联合民族独立党的总书记由总统任命,是内阁的当然成员。总书记在总统不能履行职责或不在国内时,按管总统职责,在总统缺席期间主持内阁会议。总理是政府行政首脑,由总统任命,负责处理内阁日常事务。总理在总统和总书记都缺席时,主持内阁会议。各部部长由总统任命,负责本部门的工作,执行总统的决定。内在总统领导下,负责政府政策并协助总统处理各项事务。内阁主要成员有: 总理,外交部长,内政部长,国防部长,财政部长,负责全国发展计划委员会部长,商业和工业部长,矿业部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