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种罪行 各种罪行个人所犯的罪行:私罪 应受笞刑的罪行:笞罪 应判杖刑的罪行:杖罪 应受腐刑的罪行:腐罪 贪污纳贿的罪行:赃罪 赃累 臧罪 不为人知的罪行:阴罪 其他罪行:余衅 证据不足、难以量刑的罪行:疑罪(~从无) 莫须有的罪行:无形无罪 真正的罪行:正罪 轻的罪行:轻罪 轻刑 薄刑 杀头之罪:要领之罪 大的罪行:大罪 大恶 重大的罪行:上罪 重罪 重科 重戾重悔 重辜 深辜 迷罪 犯上作乱的大罪:大逆(~无道) 该死的罪行:死责 死罪 斩罪 极罪 罪死 首身 重辟 斩首之罪 腰斩之罪:鈇质 鈇锧 ☚ 罪行 罪恶 ☛ 重罪Felong英美法中区分刑事犯罪轻重的概念。重罪概念出现于英王亨利二世于1166年颁布的《克拉伦登诏令》。重罪包括谋杀、纵火、盗窃、强奸、叛逆、反对教会等。叛逆罪有时也单独列为一类,不属于重判之列。对重罪犯处死刑或长期监禁并没收其财产。1870年英国颁布法令废除了对重罪犯没收财产的规定;1967年颁布法令,废除了重罪和轻罪的区别。现行的英国法律把犯罪分应予起诉罪,简易审判罪和应予以逮捕罪。美国法则按刑罚的等级来区分重罪和轻罪,判处一年以上的监禁为重罪,只判处罚金或在本地短期监禁者为轻罪。 重罪“轻罪”的对称。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严重的犯罪。西方国家刑法中规定的犯罪类型。一般按照刑罚惩罚的轻重为标准进行划分。如1810年法国刑法典第1条规定: 法律处以违警处罚的是违警罪;法律以惩治刑处罚的犯罪为轻罪;法律以身体刑或名誉刑处罚的犯罪是重罪。中国刑法中没有重罪与轻罪的法律用语,习惯上将犯罪性质、情节严重而判处较重刑罚的犯罪行为,称为重罪。 重罪“轻罪”的对称。犯罪的一种分类。指某些国家刑法规定应予重处的一类犯罪。如法国刑法典规定:法律以身体刑或名誉刑所处罚之犯罪,称重罪。德国刑法典规定:重罪,指处死刑,重惩役或超过5年城堡监禁的行为。 重罪性质、情节比较严重的犯罪。与“轻罪”相对。有的国家的刑法典,按惩罚的轻重程度,把犯罪分为重罪、轻罪和违警罪。在中国,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什么是重罪,什么是轻罪,但作为一般用语,常把重罪理解为性质、情节比较严重的犯罪。如颠覆政府、分裂国家等反革命罪和抢劫、杀人、爆炸、强奸等罪均属重罪。重罪对社会的危害特别严重,对重罪犯应给予重罚。 重罪重大的罪行,指死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