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消亡问题的争鸣
20世纪80年代我国理论界围绕国家消亡问题而进行的争鸣。主要有三种看法。
应克复在《教学与研究》1983年第2期发表《对国家“自行消亡”的理解》一文,认为由于国家具有阶级统治和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公共权力两层本质,因而国家的两层本质不是同步消亡的。国家作为阶级斗争的工具这一本质将随着阶级和阶级斗争的消失而自行消亡,而和人民大众分离的公共权力这一国家的本质特征则随着无产阶级国家的建立开始消亡,但要使国家机关完全彻底地成为社会公仆,必须具有高度的社会主义的民主。且这种消亡不是自发实现的,因为实行充分的民主是艰巨复杂的事业,必须经过长期而深刻的社会变革。所以,作为镇压职能的国家是自行消亡的,而作为和人民大众相分离的国家,就需要持久的努力,不断改革国家制度,才能达到消亡的目的。孙越生则在《社会科学战线》1985年第3期上发表了《国家必然消亡吗?》,认为由于社会的某些共同职能是国家产生的原因之一,因而在国家的阶级性层次之外,还存在着国家的社会性层次或超阶级层次,即既有阶级国家,也有某种程度的超阶级的公共国家。阶级国家将随阶级的消亡而消亡,但作为公共国家而保存的社会主义国家机器,不是必然消亡,而是必然发达,至于到了共产主义高级阶段,国家是否消亡,则是一个遥远的未知数。侯惠勤、张凤阳也在《南京大学学报》1987年第1期发表《马克思主义“国家消亡”思想的实践意义——兼论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总体指导思想》,认为不能把国家消亡看作十分遥远的事,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是正在消亡中的国家。因为:第一,国家是统治阶级有组织的暴力。既然无产阶级专政的目的在于消灭阶级,剥削阶级作为一个阶级在社会主义时期已基本被消灭,阶级斗争和阶级差别总体说来逐步趋向灭亡,那么合乎逻辑的结论就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是正在消亡中的国家。第二,国家和人民大众相分离的公共权力,是社会内部自我分裂、社会公共职能独立化的结果。国家本质上是一种异化了的公共权力,是对人民群众主体地位的否定。然而既然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开创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历史,那么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是正在消亡中的国家也就在逻辑之中了。第三,国家是专门管理人的专门机关。在私有制社会,人民创造的物质生产资料日益成为自身无力控制的异己力量,对物的管理的失控和屈从必然导致对人的统治的强化。既然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采取的第一步骤是以社会的名义占有生产资料,并致力于以生产者自由平等的联合体为基础来重新组织社会生产,进而对人的统治向物的管理和对生产过程的领导过渡,那么合乎逻辑的结论也正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逐步在消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