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水监使者 都水监使者官名。隋代始置。唐、宋、元、明各代沿置,清代废。掌理水事,主都水监政令。(详见: 都水监) ☚ 都司空丞 都水台使者 ☛ 都水监使者职事官名。
职源与沿革西汉武帝置水衡都尉,其属官有左、右都水使者(如刘向为左都水使者)。都水监使者始置于隋炀帝时(《通典·职官》9《都水使者》)。北宋元丰五年行新制始设,绍兴十年罢(《宋史·职官志》5《都水监》)。
品位正六品(《分纪》卷23《都水使者》)。班位在军器监大监之下、入内内侍省都都知之上(《宋史·职官志》8《元丰以后合班之制》)。
编制一人。
简称❶都水使者。全称应为都水监使者。宋人多习称都水使者。《职源·官品》:“正六品 都水使者。”《愧郯录》卷6《寺监簿职守》:“都水监使者、丞、主簿四员。” ❷都水者、都水。《宋史·河渠志》2:“以王孝先代领都水。……右司谏王觌言:‘都水使者王孝先暗缪,望别择人。”《宋会要·方域》15之13:“其都水者王孝先乞重行黜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