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律台遗址
造律台遗址位于永城市西南25公里酂城东南侧,相传因西汉丞相萧何曾在此制定律令而得名。遗址为一南北向高台,长54米,宽34米,高7米。遗址文化层厚达8-9米,上层夹杂商代陶片,下层为龙山文化遗存。由于台地四周水土流失,东西两侧断面上文化层大量暴露,房基、灰坑、垫土的叠压关系十分清晰,遗址出上文物有石斧、石刀、石簇、蚌镰、骨镞、骨锥、骨针、陶纺轮、陶网坠等生产工具和陶鼎、陶罐、陶盘、陶豆、陶钵等生活用具。陶片多灰陶,另有部分磨光黑陶和橙黄陶。纹饰有篮纹、绳纹、方格纹、附加堆纹等。造律台遗址的出土物多具地方特色,介于山东龙山文化东部地区类型和河南龙山文化豫北类型之间一种新的龙山文化类型的代表。有人认为,可能是传说中的有虞氏文化,也有定为先商文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