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人力资源管理按照国际公约进行的人力资源管理。目前国际上被广泛接受的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公约规定有:(1) 工人和雇主都有结社的权利,其宗旨必须合法;(2) 工人应该得到足以维持适当生活水平的工资;(3) 工厂的工作时间以每日8小时或者每周48小时为标准;(4) 工人每周至少有连续24小时的休息,并尽量把星期日作为休息日;(5) 工商业不得雇用14岁以下的童工,保护14~18岁男女未成年工的劳动;(6) 男女工人做同等的工作应得到同等的报酬;(7) 各国法律规定的劳动标准,适用于合法居住该国的外籍工人,以做到待遇平等;(8) 各国设立监察机构(监察人员应有妇女参加),以保障劳动法的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