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企业结构模式
企业由国内经营走向国际经营,一般所采取的结构模式。这种结构模式主要有:(1) 国际总公司制度。是一种仅在结构上受母公司指挥的独立结构单位。它有自己的决策机构。国际总公司内部一般也采取设立分支机构和部门制。国际总公司在管理功能上,可以根据各个营销地区不同的环境,修订它的目标、政策与方法。(2) 基地公司制度。也称为国外地区总公司制度。它在国外经营中所负担的职能,同国外批发商类似。基地公司的形式: 一是单元中心基地公司,即国外只设一个基地公司,作为国际企业在国际经营的管理中心。另种是多元中心基地公司,即国外设多个基地公司,每个基地公司负责一片地区的市场经营活动。采用基地公司制度,更具有整体性和自主性,在国家与国家间的价格及资产转移方面,更富有弹性。但此制度管理方法比较复杂,将失去本国政府的条约及外交保护,容易引起本国税收机关及有关单位的稽查。为此,很多国家采用国际总公司与基地公司混合的折衷办法,既保留原来的国际总公司,另在国外市场设立基地公司。(3)世界公司与超国公司制度。是将本国经营与国外经营结合在一起。世界公司以全球市场为经营战略,属于产品性质具全球普遍性的企业,例如石油公司、制药公司及饮料公司等。超国公司在结构上虽然与世界公司相同,但在管理上属多元中心,每个部门为一个管理中心,公司属于多元中心的集合。目前的跨国公司中,还没有真正的超国公司结构形态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