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会议
两个以上国家为讨论和解决利害相关的问题,并且制定相应措施而派遣代表进行的临时性集会,是外交交涉或国际谈判与磋商的形式之一。国际会议有多种类别。根据与会成员所代表的单位可分为政府间的与非政府间的国际会议。按照地域,可分世界性的与区域性的国际会议; 此外,还可分为政治性的与专业性的、特设的与例行的会议等。一般来说,平等原则是组织国际会议的最基本原则。每个参加会议的国家享有同等的代表权与投票权,出席国际会议的各国代表享有外交特权,会议的时间、地点、议程和工作语言等由会议的召集国与被邀参加国共同磋商而定。各国出席会议全权代表的位次,除非事先已经议定采取特别的排列外,通常以参加国家的英文字母的次序排定。国际会议进行时,通常由与会各国全体会议推举一位或数位主席(或其它方式) 主持,全体代表会议则是会议的最高机构。国际会议的一切决议或其他文件须经与会代表表决通过,或采用协商一致办法通过,对于不表同意的与会国,会议的文件则没有拘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