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轮奸罪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轮奸罪二人以上犯强奸罪或准强奸罪而共同轮奸的行为。台湾刑法妨害风化罪中奸淫罪的一种。构成要件如下: (1)本罪的行为主体以男性为限,并且必须二人以上共同实施,才能构成本罪。女性也可能成为本罪的共同正犯、间接正犯、教唆犯或从犯。(2) 本罪的行为是共同轮奸,即二人以上共同实施强奸行为或准强奸行为。(3) 行为人主观上除具备强奸故意或奸淫故意外,各共同正犯间还须有犯意连络,才能构成本罪。此外,如果是共同奸淫未满14岁的女子,行为人主观上还须对被害人未满14岁的事实有所认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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