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正院
官署名。元代置。掌皇后宫事务,后改为崇政院。《元史·百官志八》:“资正院:至元六年(公元1269年)十二月,中书省奉旨为完者忽都皇后置资正院,正二品。院使6员,同知、佥院、同佥、院判各2员。首领官:经历、都事各2员,管勾、照磨各1员。将昭功万户府司属,除已罢缮工司外,集庆路钱粮并入,有司每年验数,拨付资正院。其余司属,并付资正院领之。自后正宫皇后崩,册立完者忽都为皇后,改置崇政院。”
官署名。元顺帝至元六年(公元1340年)十二月置,掌完者忽都皇后位下财赋等事。将昭功万户府司属,除已罢缮工司外均行并入;并将集庆路钱粮收入划归资正院,有司每年验数拨付之。正宫皇后殁后即册立完者忽都为正宫皇后,改置崇政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