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字词:

 

字词 丹麦公司所得税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丹麦公司所得税

指丹麦对公司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纳税人包括居民公司和非居民公司。以纳税人的各项源泉所得,减去取得和保证其所得发生的成本费用后的净所得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据以计算征收。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公司支付的税款(除财产税外)、超过1,000克朗的财产捐款、组建、合并和重建费用、延期缴纳税款所发生的利息、罚款和罚金、股息等项目。对公司发生的经营亏损,可以向后结转五年,从利润中弥补。

丹麦公司所得税实行比例税率,1985年税率为40%。纳税年度为当年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

纳税人每年应纳的税款必须在12月20日前缴纳完毕。

随便看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Ctot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1023879号 更新时间:2025/8/12 3:0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