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丹麦法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丹麦法 斯堪的纳维亚国家最初都实行习惯法,丹麦也一样,由民众集会行使立法权。 13世纪时形成丹麦王国自由民大会,大约到1300年,国家才设立最高法庭。成文法产生于12世纪,包括集体认可的习惯法和基督教法典。1241年国王颁布了一部民法典。 1326年颁布了《日德兰法典》,或称《雅兹克法》。 1380~1814年,丹麦合并挪威,参照《挪威法》,颁布过新的《丹麦法》。1870年起,丹麦、挪威和瑞典三国在统一立法方面进行广泛的合作,特别在商业法和海外法领域。1953年丹麦颁布现行的宪法,它规定了君主立宪制,议会由一院组成,立法权授予议会和国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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