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许衡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许衡1209—1281宋元之际学者,元世祖忽必烈时文臣。河内(今河南沁阳)人。字仲平,号鲁斋。从柳城姚枢得程朱之书,益大有得。寻居苏门,与枢及窦默相讲习。凡经传子史礼乐名物星历兵刑食货水利之类,无所不讲。认为“理”是事物的“所以然”和“所当然”,前者叫“命”,后者叫“义”,都是人们“穷理”的对象。忽必烈为亲王时,被召用,任京兆提学,在关中兴办学校。世祖即位后,与刘秉忠等定朝仪官制,为元统治者策划立国规模。劝世祖以程朱理学加强思想控制。又劝世祖推行汉法,提出: “考之前代,北方之有中国者,必行汉法,乃可长久。”世祖时官至集贤大学士兼国子祭酒。衡见世祖多奏陈,及退,皆削其草,故其书多秘,世罕得闻。著作有《鲁斋遗书》等。 许衡 许衡1209—1281字仲平,号鲁斋,河内(今河南沁阳)人。官至集贤大学士兼国子祭酒。长于文,多宣传程朱理学。亦能词。有《鲁斋遗书》等。 ☚ 关汉卿 刘秉忠 ☛ 许衡 许衡1209—1281字仲平,号鲁斋,怀州河内(今河南沁阳)人。世为农,幼颖悟,凡更三师,辄愧不能教。尝居苏门山(今河南辉县西北),与姚枢、窦默讲习理学。忽必烈王秦中,召为京兆提学。世祖即位,授太子太保,累擢中书左丞、集贤大学士兼国子祭酒。至元十八年卒,年七十三,追谥文正。《元史》卷一五八有传。欧阳玄撰《神道碑》(《圭斋文集》卷九),郑士范撰《许鲁斋先生年谱》。著有《读易私言》一卷、《鲁斋遗书》八卷。《彊村丛书》辑有《鲁斋词》一卷。 ☚ 杜仁杰 刘秉忠 ☛ 许衡 许衡1209—1281字仲平,号鲁斋,怀州河内(今河南沁阳)人。世代为农,家贫苦学。蒙古宪宗年间,忽必烈王秦中,以衡为京兆提学。忽必烈即位后,召至京师,授太子太保,累官国子祭酒、中书左丞、集贤大学士兼国子祭酒。曾与郭子敬等制定“授时历”。世祖至元十七年(1280),请还。次年,病卒,年七十三,谥文正。衡与姚枢、窦默等同是北方著名理学家,任国子祭酒时独尊程、朱之学,在使理学成为元代官学过程中有重要作用,被人尊为开国大儒。后代理学家对他十分尊重。理学家之诗尝被讥为“押韵讲义”;衡诗却多有雅秀之作,其七绝《宿卓水》以明白晓畅语言写出清幽意境,《风雨图》诗则写得富有妙趣,正如《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所说,其“诸体诗亦具有风格,尤讲学家所难得也”。著有《鲁斋遗书》八卷。《元史》卷一五八有传。 ☚ 耶律楚材 刘秉忠 ☛ 许衡1209—1281元代学者。字仲平,河内(今河南沁阳)人,学者称鲁斋先生。幼读经书,好学善问。后从姚枢处得程朱著作,倾心研读,从此崇信程朱理学。曾在苏门(今河南辉县)与姚枢、窦默一起讲授儒家纲常名教,从学者众。忽必烈即位后,应召入仕,曾上书《时务五事》,主张行“汉法”,重儒家。为元朝定官制,立朝仪;又与王恂、郭守敬一起订历法,以儒学和医、算等六艺教习汉蒙弟子,官至集贤大学士兼国子祭酒。在促成程朱理学成为元代官学方面起了关键作用。为元代三大理学家之一,与吴澄齐名,时称“南吴北许”。死后谥文正,封魏国公,从祀孔庙。所代表的学派为“鲁斋学派”。许衡把伦理化的精神实体“道”视为宇宙的本原。说:“太极之前,此道独立。道生太极,函三为一,一气既分,天地定位。”(《鲁斋遗书》卷10)又称“道”就是“理”,说“有是理而后有是物”, “无理则无形”(同上书,卷2),认为由“道”、“理”产生“一气”,进而形成天地,出现了万事万物,包括人伦关系、纲常名教。他说:“天下皆以阳者为天、为君、为夫,阴者为地、为臣、为妇。……天先乎地,君先乎臣,夫先乎妇者,合乎理也。”(《鲁斋遗书·语录》)他十分重视封建伦理道德在治国安邦中的作用。说:“自古及今,天下国家,惟有个三纲五常是治乱之本”(同上书),“纲常不可一日而亡于天下,苟在上者无以任之,则在下之任也。”(《元史·许衡传》)他认为天道或天理体现在人身上,便称为心、性。心、性、理“一以贯之”。“仁义礼智信,是明德,人皆有之,是本然之性。”他突出“仁”在“五常”中的首要地位,指出:“仁者,五常之长,故兼义礼智信。”“仁者,人心之所固有,而私或蔽之,以陷于不仁。故仁者必克己,克己则公,公则仁,仁则爱。”(《宋元学案·鲁斋学案》)认为本然之性虽善,但由于受到气质清浊不同的影响,所以先天赋有的天理、明德,会受到不同程度的障蔽。但只要驱除利欲,就可以变化气质,去其昏蔽,复其明德,识见天理。重视民生日用、吃饭穿衣之道。说:“大而君臣父子,小而盐米细事,总谓之文,以其合宜之义,又谓之义;以其可以日用常行,又谓之道。”(《鲁斋遗书·语录上》)主张“治生最为先务”(同上书,卷12),肯定了物质生活对道德的作用,这与程朱理学空谈心性的观点有所区别。在道德修养方面,折衷朱熹的穷理以明心和陆九渊的明心以穷理,宣扬“穷理”、 “持敬”、反省内求等方法。在他看来,“博学、审问、慎思、明辨,此解说个穷字。其所以然与其所当然,此说个理字。”穷理就是要把握其所以然与所当然,即“命”与“义”(《宋元学案·鲁斋学案》)。“凡事一一省察,不要逐物去了。虽在千万人中,常知有己,此持敬大略也。”(同上书)敬主要是敬身,“敬身之目,其则有四:心术、威仪、衣服、饮食”(《鲁斋遗书·小学大义》)。依次涵养,其心自定常存,物来不乱,物去不留,无私欲昏蔽。他接受陆学心即理,天理就在人心中的观点,认为“人之初心,本自无恶”;“圣人是因心固有良知良能上扶接将去。他人心本有如此意思,爱亲敬兄,蔼然四端,……发达推扩”(《宋元学案·鲁斋遗书》)。因此,直求本心,就可以去人欲,明天理。提倡务实致用,强调道德的“践履力行”,认为道不是离开人间的高远难行之事,它应当是“众人之所能知能行者”(《中庸直解》),否则,便不是道。许衡的著作有《大学直解》、《中庸直解》、《读易私言》、《语录》,清乾隆五十五年与其诗文、杂著等汇刊为《许文正公遗书》(《鲁斋遗书》),有怀庆堂刻本。 许衡1209—1281宋元之际学者,元初名臣。字仲平,号鲁斋,河内(今河南沁阳)人。忽必烈即位后,为其定朝仪官制,主张沿用汉法。官至集贤大学士兼国子祭酒。信奉程朱理学。有《鲁斋遗书》等。 许衡1209~1282宋元之际学者。字仲平,学者称鲁斋先生。怀庆河内(今河南沁阳)人。早年从姚枢得程朱著作,敬信如神,后移居苏门(今河南辉县),讲习经传子史,与吴澄齐名,时称“南吴北许” 。忽必烈(元世祖)即位后,应召入仕,主张 “行汉法” ,参与制定朝仪、官制、历法。官至集贤大学士兼国子祭酒。在宇宙观上,认为 “天即理也” ,“有理而后有物” 。以天赋人性论解释性与命、理与气、知与行的关系。主张 “存天理” ,“去人欲” 。主张历史命定论,认为社会的治乱、历史的进退,都是由“命” 支配的 “时” 、“势” 决定的。在教育上,提倡务实致用,强调博古知今,当用于时。政治上主张实行孔孟的 “王道” “仁政” 。他的思想主张对于程朱理学的流行、传播和朱陆合流有一定影响。著作有 《鲁斋遗书》 。 许衡 许衡公元1209年~1281年字仲,号鲁斋,河内(今河南沁阳)人。原属金朝治下,金亡后受忽必烈征召,先后任京兆(今陕西西安)提学、国子监祭酒,后入中书省任事,参预朝政,再任中书左丞。受忽必烈征召前在理宗淳熙年间曾代南宋官员拟《楮币札子》,认为纸币是“虚券”,以“虚券”与“实货”相交换是“世人所谓神仙指瓦砾为黄金之术”。他思想上摆脱不了纸币流通的不正当性,因此他对纸币流通表示完全反对。 ☚ 叶适 王恽 ☛ 许衡1209~1281Xu Hengpoet and proser of The Yuan Dynasty,also called Luzhai,meaning Lu Studio. Works: Personal Words of Reading the Book of Changes,Remaining Writings of Lu Studio,etc. 许衡1209—1281元大臣。字仲平,号鲁斋。河内(今河南沁阳)人。与姚枢、窦默等讲程朱理学。忽必烈为亲王时,任京兆提学,在关中大兴学校。忽必烈即位后,与刘秉忠等定朝仪官制。至元八年(公元1271年),任国子祭酒,用弟子十二人为伴读,选教蒙古贵族子弟。领太史院,与王恂等订定“授时历”。后官至集贤大学士。至元十七年,以病辞官,死于家。著有《鲁斋遗书》。 许衡1209—1281元朝学家。字仲平,号鲁斋,河内(河南沁阳)人。幼聪颖嗜学。后与姚枢、窦默研读程、朱理学,慨然以道为己任。忽必烈召为京兆提学,关中郡县皆建学校。中统元年(1260),任国子祭酒。至元二年(1265),上《时务五条》,建议世祖用汉法,会用人、善为君、行王道、慎喜怒。六年,参与制定朝仪官制。八年,任集贤大学士兼国子祭酒,择蒙古贵族子弟教之。十三年,领太史院事,与郭守敬新制仪象圭表,日测晷景、编定《授时历》。他是元代三大理学家之一,认为天命决定一切,竭力宣传三纲五常。著有《鲁斋遗书》等。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