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血亲相奸罪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血亲相奸罪直系或三亲等内旁系血亲相和奸的行为。台湾刑法妨害风化罪中奸淫罪的一种。构成要件如下: (1) 本罪的行为主体包括和奸的男女双方,二者间必须具备直系血亲或三亲等内旁系血亲的亲属关系。同时,男女双方必须具备性行为的同意能力,未满14岁的女子或14岁以上未满16岁的女子,不能成为本罪的行为主体。(2) 本罪的行为是相和奸,这与通奸罪的通奸行为相同,是指男女双方合意,相互进行奸淫行为。(3) 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明知相和奸的对方与自己具有直系血亲或三亲等内旁系血亲的亲属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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