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范大鼎回赎宅院案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范大鼎回赎宅院案 范大鼎回赎宅院案元至元十二年(公元1275年)有翟镇抚等收附龙兴路,遂到范大鼎等空房住坐。此后凭牙立契用价钱买讫所住房舍。范大鼎等见官司许令回付,于是陈告翟镇抚“占住房屋,虚钱实契,不肯回赎。”江西行省接到此案后经审认为:范大鼎告翟镇抚要求回赎房屋一案“盖缘江南归附之初行使中统钞两,百物价值低微,成交之时初非抑逼,目今百物踊贵,买卖房舍价增数倍,致起贪人侥幸之心,诉讼之烦实于此。若令范大鼎补原价回赎,却缘翟镇抚已将所买房屋与马万户,在后马万户又转卖与杜经历,到今一十五年,经隔三主,若递相收赎,其马万户即令不知去著。又翟镇抚所买房舍至元二十三年(公元1286年)范大鼎为见原卖价低,翟镇抚又行添贴价钱四锭,重用给据立契成交,至甚明白,兼各人节次用工修造,用过工食三十余锭,若拟回赎,实亏买主。又缘江南地薄,顽民好讼,似此援例必致将来词讼蜂起。莫若准各人已买为主,依旧营业,以革侥幸。”此判决意见由中书省送礼部批道:“合从行省所拟”,后由中书省批准施行。此案因多种原因不能回赎,载入“多年宅院难回赎”条,成为具有法律效力的一则判例。 ☚ 樊德告王招抚案 齐世荣收赎侄女归宗案 ☛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