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四要素作为文论分类的框架
美国著名学者阿伯拉姆斯(M.H.Abrams)在《镜与灯》一书中指出,艺术的创作与欣赏过程有四个要素,即作品、艺术家、宇宙(包括“人和行为,思想和感情,实物和事件,以及超感觉的本质”)和观众。阿氏把它们排在一个三角形框架内,用来区分西方的模仿论、实用论、表现论和客观论四种艺术理论。
这一理论框架对于西方的中国文论分类研究影响很大,从七十年代初起,接连出现了一些移用的例子。例如:吉布斯的《〈文心雕龙〉中的文学理论》(西雅图华盛顿大学博士论文,1970)、林理彰 (Richard J.Lynn)的《传统和综合:作为诗人和批评家的王士祯》(斯坦福大学博士论文,1971)、王靖宇的《阿伯拉姆斯的艺术四要素和中国传统的小说批评》(载于《东西方文学》,1972)和《金圣叹》(纽约,1972)、卜立德(DavidE.Pollard)的《一个中国人看文学:周作人之与传统有关的文学价直观》(伯克利,1973)等。
以上诸文的分析基本上不出阿伯拉姆斯的模式,刘若愚在《中国文学理论》(芝加哥和伦敦,1975) 一书中,却对阿氏的框架作了修正。他认为,中西文学理论有些是很相似的,但在中国文论里也有一些难以纳入阿氏提出的四种文论中的任何一种。于是他将四要素(其中“艺术家”以“作家”代替)重新排列。他说:“而艺术过程,我认为,不仅包括作家的创作过程和读者的审美体验,而且包括先于作家创作的过程和后于读者审美的过程。”他又说,在第一阶段,宇宙影响作家,作家对宇宙作出反应;第二阶段,由于这种反应,作家创造出作品;第三阶段,作品接触读者,便立即影响读者;第四阶段,读者对宇宙的反应,因阅读作品的经验而有所改变。这样整个过程就完成了一次循环。与此同时,宇宙对读者的影响也涉及到他对作品的反应,而他通过作品又接触到作家的思想,并重新捕促作家对宇宙的反应。因此,这个循环也是可以逆向进行的。他根据这个框架,把中国古典文论区分为玄学、决定、表现、技巧、审美、实用六种理论(参见有关词条),并将其分别纳入上述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玄学理论 决定理论
第二阶段:表现理论 技巧理论
第三阶段:审美理论
第四阶段:实用理论
刘若愚的创造性运用,赢得了许多学者的肯定和赞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