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NU Conference on Environment and Development,UNCED讨论确定处理环境与发展关系的全球战略和原则的各国首脑会议,又称“里约首脑会议”或“地球首脑会议”。1992年6月3日至14日在巴西首都里约热内卢举行,有178个国家或地区首脑和领导人出席。会议主要讨论了南北国家在制止地球环境恶化方面应承担的责任和治理环境的资金分配等问题。但是南北双方对议题存在明显的分歧。代表南方国家利益的“77国集团”认为,占世界人口20%而燃料消费量却占世界总消费量80%的工业化国家,应承担制止地球环境恶化的主要责任,要求发达国家做到环境与发展并重,确定减少造成二氧化碳等污染气体排放量的具体目标和期限,以及为解决环境与发展问题提供更多的资金与技术。代表西方国家利益的“7国集团”则强调“共同责任”,拒不接受“77国集团”提出的要求,认为发展中国家企求通过首脑会议摆脱经济困境而提出了过分的要求。通过讨论,会议最后通过了《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以及部分国家或地区签署的《21世纪行动议程》、《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等四个文件。 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 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联合国为了解决人类面临的严重生态环境问题召开的第二次世界范围的重要会议。这次会议是在世界环境与发展运动深入开展,出现新问题的背景下召开的。1972年6月,联合国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召开的人类环境会议,在全世界范围内把人们组织起来,使人们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变成了保护生态环境的实际行动,发挥了巨大的动员作用。在之后的20年时间里,全世界人民的生态环境意识有了很大的提高,各国政府在保护生态环境方面也都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全世界的生态与经济矛盾并没有消除,整个生态环境的状况还在继续恶化,并且在世界经济进一步迅速发展的过程中,愈来愈明显地限制了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了在全球范围内继续推动这一问题的解决,联合国于1992年6月,在巴西的里约热内卢召开了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由于这次会议在推进人类经济社会发展上的重要性,人们常常称之为 “环境与发展大会”。这次大会的历史功绩,就是把已经组织起来的人们保护生态环境的实际行动引向正确方向,使它的发展在促进人类社会顺利发展和保护生态环境上更有成效。 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于1992年6月3—14日在巴西的里约热内卢举行。参加会议的有世界183个国家的代表团和联合国及其下属机构等70个国际组织的代表,102位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亲自到会。李鹏总理应联合国秘书长和巴西总统的邀请,也出席了这次会议。这是联合国成立以来规模最大、级别最高、人数最多、筹备时间最长、影响极为深远的一次国际会议。这次大会的召开取得了重要的成果,这些成果集中表现在会议通过的五个文件中。这些文件被通俗地称为 “两个纲领性文件、两个公约和一个声明”,即 《关于环境与发展的里约热内卢宣言》 ( 《地球宪章》)、《21世纪议程》、《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关于所有类型森林的管理、养护和可持续开发的无法律约束力的全球协商一致意见的权威性原则声明》。特别是 《关于环境与发展的里约热内卢宣言》 和 《21世纪议程》 两个文件中提出的一些重大方向性和行动准则性问题,经各国元首和首脑认可,已经成为指导各国人民共同行动的指南。 这次大会对人类环境与发展的历史总进程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❶大会的突出特点是把环境与发展两者密切结合起来,是人们从20年来世界环境与发展运动实践中所取得的一个突破性认识。1972年联合国 “人类环境会议” 后,在世界范围内,人们积极投身保护环境的运动。整整20年中取得的保护环境的成就是巨大的,但是在长期的实践中人们也明确地认识到,环境与发展不能割裂,保护环境是一刻也不能脱离发展经济来进行的。因为经济的发展本身就必须依靠生态环境来进行,而经济的运行,无论是取用自然资源,还是向自然返还污染,都必然会影响生态环境。过去的20年,人们认识了保护环境的必要性,并积极投身世界范围内的环境保护运动,无疑是一个巨大的进步。但是20年中主要是就保护谈保护,为保护环境来保护环境,是一个很大的不足。这也正是20年来人们保护环境没有获得突破性进展,世界环境问题得不到解决的根本原因。联合国总结了人们保护环境的这一实践经验,在这次会议上,提出了把保护环境与发展经济两者紧密结合起来,建立环境与发展统一的新认识。由此也就把这次会议的名称定名为 “环境与发展会议”。这一认识已经明确地包括在这次大会所产生的重要文件 《关于环境与发展的里约热内卢宣言》 中。如文件明确指出 “和平、发展和保护环境是互相依存和不可分割的”,并且强调指出 “为了实现可持续发展,环境保护工作应该是发展进程中的一个整体组成部分,而不能脱离这一进程来考虑”,从而就为世界范围内保护环境的运动指出了新的正确方向。 ❷大会明确提出了 “可持续发展” 的指导思想,为新的历史时期世界环境与发展运动指出了正确的奋斗目标。世界经济长期以来发展的实践,特别是1972年联合国斯德哥尔摩会议后20年来人们保护生态环境的实践证明,环境保护问题归根到底是经济问题,环境保护必须与经济发展紧密联系;环境问题的产生主要来源于经济与生态的不协调,其结果又导致经济的不能持续发展。因此在这次大会上,作为20年来世界环境与发展运动实践经验总结的核心成果,提出了以可持续发展的思想作为世界范围内各国应该共同遵守的发展经济的指导思想,并在突出位置写入了这次大会所形成的主要文件中。如在大会产生的第一个总纲性文件 《关于环境与发展的里约热内卢宣言》,所提出的制定环境与发展政策的27项原则中,第一项原则就明确提出了 “当前普遍受关注的” 就是 “可持续发展问题”,而 “人类正处于这个问题的中心”,并且强调人类 “应当享有以与自然相和谐的方式过健康而富有生产成果的生活的权利”。同时在大会产生的第二个行动纲领性文件 《21世纪议程》 第一章序言的开头也提出 “人类正站在历史的关键时刻”,并且提出要 “建立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全球伙伴关系”,来实现环境与发展协调的问题。在这次大会上,“可持续发展” 明确作为世界各国发展经济的共同指导思想提出,并经参加会议的各国元首或政府首脑一致同意,从而被作为世界各国共同的行动准则确定了下来。 ☚ 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宣言 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 ☛ 000000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