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在和谐说
古希腊早期(公元前6世纪)的毕达哥拉斯学派,对美的本质的回答。
毕达哥拉斯是数学家和哲学家。他用物质的一种普遍性“数”,来解释世界万物。毕达哥拉斯同他的学生认为,自然界事物(包括宇宙、人体)乃至音乐、绘画、雕塑等艺术的美,在于“数的和谐和比例”,“和谐”是对立面的协调和统一,是“把杂多导致统一,把不协调导致协调”,即“各部分之间的比例对称”。他们发现了有名的“黄金分割”(最美的线形为长与宽成一定比例的长方形)。因此,一切艺术作品的成功,在他们看来,要依靠对数的关系的恰如其分的掌握。他们从数量的比例关系中找出美的形式的规范,如完整、比例、对称、节奏等等。这种偏重形式的探讨是后来美学里的形式主义的萌芽。
美在和谐说,主要是从物体的形式方面探索美,具有感性直观的特点。对数的绝对化,也给这种学说罩上了神秘的色彩。不过,毕达哥拉斯学派并没有完全停留在外在形体美上面,他们也初步看到美的内在表现。他们认为,不仅有外在形体的和谐,还有内在和谐。人的美感,就是内在和谐与外在和谐的事物相遇时产生的感应和契合。
到了公元前5世纪、4世纪,赫拉克利特和德谟克利特继承和发展了和谐说。
赫拉克利特认为,美在和谐,但和谐不是由于对立面的调和与统一所产生的,而是由对立面的斗争产生的。他说:“互相排斥的东西结合在一起,不同的音调造成最美的和谐; 一切都是斗争所产生的”。这样一来,和谐就不再是绝对的、永恒的了,世界就只存在相对的、暂时的和谐。所以,他是历史上第一个提出美的相对性原则的人。
德谟克利特则把注意力放在对人的内在美的探索上。他认为,应重视人的内在的智慧美。“完善的灵魂可以改善坏的身体,至于身强力壮而不伴随理性,则丝毫不能改善灵魂。”在对美的认识上注意到理性的作用。他认为审美不能只靠感官,还须诉诸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