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际开发署”贷款
美国“国际开发署”,是美国国务院之下负责办理美国政府对外国政府贷款事宜的专业机构。其对外援助包括防务援助和开发援助两种。防务援助,是以贷款或赠予方式提供,不用于发展援助国的经济。开发援助,是国际开发署的重点专款项目,用于发展受援国的经济,但受援国必须是按1976年美元值计算,每人年平均国民收入低于550美元的国家。因此,开发贷款是美国在发展中国家资助大型资本开发项目的主要形式。开发贷款主要采取两种方式:(1) 一般性方案援助,即对受援国为维持本国经济正常运转而从美国进口原料、机器设备、零部件和其他物资时的贷款; (2) 具体项目援助,即美国政府以赠予或贷款方式对受援国动力、工矿、交通、粮食、农业、卫生保健等部门的具体项目所偿付的所需开支,其目的是为了便于美国监督和控制贷款的使用。开发贷款的期限和利率有一定的伸缩性,多数宽限期为十年,偿还期最长可达三十年; 宽限期内贷款利率为2%,偿还期内利率为3%。贷款以美元提供就以美元偿还,以当地货币提供就以当地货币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