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斯托的经济发展阶段论Rostow's Theory of Stages Regional Economic Growth由美国经济学家华特·惠特曼·罗斯托在《经济成长的阶段——非共产党宣言》一书中提出。他运用归纳现代史的方法,对已经实现工业化国家的经济增长经验进行了总结,以主导产业部门综合体系、制度结构、人类的目标追求等为标准,把国家和区域经济的增长划分为六个阶段: ❶传统社会阶段。特征是不存在现代科学技术,产业以农业为主,生产以手工劳动为主,消费水平低下,生产关系以等级制、家族和民族为主。 ❷为“起飞”创造前提阶段。即从传统社会向“起飞”阶段过渡的时期,特点是市场的扩大和对世界市场的争夺成为经济增长的推动力,近代科学知识开始在工业和农业中发挥作用,资本积累率或投资率达到国民收入的10%以上。 ❸起飞阶段。即在较短时期内实现工业化、生产方法的剧烈变革和产业革命。条件是生产性投资占到国民收入的10%以上,主导部门形成,技术创新的普及和“企业家”的出现。 ❹走向成熟或持续增长阶段。特征是新技术的推广,新工业的加速发展,工业的多样化,外贸的增长,经济结构的变化,以及制度与信念的变化,使经济在各种动力的推动下持续地向前发展,并使产出的增长超过人口的增长。 ❺高度大规模消费阶段。即进入高度发达的工业社会。特点是社会注意力从供给转向需求,从生产转向消费或广义的福利。显著的变化是汽车等耐用消费品生产部门成为主导部门,劳动生产率很高,劳动力结构中白领工人比重增大,消费结构变化并出现了消费者主权。 ❻追求生活质量阶段。人们不再以有形产品的数量,而是以劳务形式反映的生活质量来衡量社会的成就,人们不仅要求在生活上舒适、安逸,而且在精神上有新的价值标准和追求,为新的理想而奋斗。此外,罗斯托提出了实现起飞需要的三个条件: ❶较高的积累率,即积累占国民收入的10%以上; ❷要有起飞的主导部门; ❸进行制度和意识形态上的变革,建立能保证起飞的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