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财政平衡表
苏联编制的国家总财力计划。它反映财政的总体关系以及社会总资金的运动方向和流量。其作用为: 检验部门财务计划和国家预算的准确程度; 查明企业和部门的资金潜力; 协调总供给和总需求的平衡; 调整国家总财力各个渠道之间的分配比例; 保证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计划任务的完成; 促进社会资金的正常运转及社会资源得到充分合理的利用等。各国综合财政平衡表的内容不完全一致,主要包括两大资源,即财政资源和信贷资源。财政资源包括各级预算资金、预算外资金、国家保险资金以及国营企业的各种企业基金。信贷资源包括各家银行和金融机构的自有资金、吸收的存款余额和国家银行的现金发行。苏联经济理论界进一步提出,国家总财力计划是指国家的全部货币积累,因此除了财政、信贷两大资源外,还包括集体企业的货币积累和个人收入中用于投资和建筑的部分。综合财政平衡表一般由国家计委牵头,与财政部和国家银行联合编制。表格形式主要有两种: 直线式和棋盘式。平衡表并不规定某个职能部门的明确责任,只作为国家控制宏观经济的重要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