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行为的道德评价标准指在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条件下,社会对经济活动进行道德评价的基本要求;也是经济行为主体在其经济活动中应遵循的道德基本原则。它对经济活动具有一般的指导、约束作用和道德评价作用。社会主义条件下的社会经济活动,要符合社会历史发展的要求,符合人民群众的利益与愿望,从这个基本前提出发,其道德评价标准主要有:(一)有利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生产力是个包括劳动者、劳动资料、劳动对象等基本要素,和科学技术、生产信息、教育、管理等附着要素的复杂系统,因此该标准具有综合性特点。不能将它简单化,更不能归结为金钱标准,特别是衡量作为生产力主体的劳动者的素质状况,是不容忽视的重要方面。(二)有利于维护和发展国家、集体、个人利益,并有利于经济行为主体的道德完善。即当其经济活动真正地符合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愿望时,它一方面促进着社会、集体及个人利益的实现,同时也使经济行为主体的追求目标与社会事业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并促使经济行为主体将外在的他律约束,转化为自身的道德信念。(三)有利于社会公正。它要求在经济活动中,经济行为主体要体现权利和义务的统一,还要体现公平竞争的精神。经济活动要有利于真正贯彻按劳分配,体现多劳多得。要实行诚实劳动致富、守法致富。既要克服平均主义的弊病,又要防止贫富两极分化。经济行为的道德评价标准,是社会主义道德原则在经济活动中的要求。在对经济行为进行道德评价的过程中,往往需要根据这个一般的原则要求,制定出更为具体的标准,用以评价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的经济行为,使道德评价易于操作和掌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