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种痛苦 各种痛苦民众的痛苦:民隐 人隐 生活痛苦:饥溺 疾病带来的痛苦:瘝恫 瘝恫 恫瘝 病苦 疾苦 疾痛 病痛 恫矜 恫鳏 亲身受到的痛苦:苦经 亲身感受到的痛苦:切肤之痛 有切肤之痛:痛切 经受的痛苦:苦处 苦味 挨打的痛苦:皮肉之苦 受杖责的痛苦:脓血债 坐牢的痛苦:缧绁之苦 战乱的痛苦:锋镝之苦 不愿告诉人的痛苦:隐痛 隐伤 隐病 难以用语言说出的痛苦:难言之苦 难言的痛苦,深痛:隐恫 极大的痛苦:磔刑 剥肤之痛 特别的痛苦:洋罪 很快即临的痛苦:剥床之痛 ☚ 哀痛 心理的痛苦 ☛
施于身体的酷刑 ☚ 施于手脚的酷刑 破坏生殖机能的酷刑 ☛ 磔刑中国古代酷刑。《汉书·景帝纪》:“中二年,改磔曰弃市,勿复磔。”磔,古时称膊或辜。历史上有两种不同的解释:汉代郑玄、许慎,唐代颜师古认为磔是张开的意思,清代段玉裁《说文解字注》谓:“凡言磔者,开也,张也。刳其腰而张之,令其乾枯不收”。唐代杨倞、司马贞认为磔为裂肢之刑,类似于车裂、圜刑、支解。司马贞《史记索隐》谓:“磔谓裂支体而杀之”。汉景帝废除磔刑,但实际上磔刑并未绝迹,历代史籍屡有所载。辽宋元时期磔刑更广泛施行,如宋太宗磔李顺党八人于凤翔,仁宗平贝州而磔王则,磔刑往往被用来作为镇压农民起义的残酷手段。 磔刑 磔刑刑罚名。以分裂肢体的方式处决罪犯。又作“膊”、“辜”、“矺”、“枯磔”、“辜磔”等。《史记·李斯列传》: “十公主𥒈死于杜。”司马贞 《索隐》: “𥒈, 音宅,与磔同,古今字异耳。磔谓裂支体而杀之。”汉代景帝中元二年(前148年):“改磔曰弃市,勿复磔。”应劭注曰:“先此诸死刑皆磔于市,今改曰弃市,自非妖逆不得磔也。”唐颜师古注曰:“磔谓张其尸也。”汉废磔刑后,历代仍常以法外刑而用之,然常与轘、支解、凌迟等刑混淆。 ☚ 轘刑 族刑 ☛ 000014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