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径运动号码Tianjing yundong haoma
为便于竞赛编排、组织和记录而由大会统一规定的运动员的标帜。比赛时每名运动员应有两个同样字体的号码,号码布的规格应为24×20厘米。要明显地佩戴在胸前和背后。在撑竿跳高和跳高中,运动员可在胸前或背后仅佩戴一个号码。号码必须与秩序册中的号码一致。号码布不得作任何形式的剪裁和折叠。号码布的上方或下方可标明赞助者的名字,但需经比赛组织者批准或认可。字体不得超过4厘米,并且不得同时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赞助者的名字。终点设有摄影装置时,运动员须在短裤侧面佩戴胶带式号码。不按规定佩戴号码者,不得参加比赛。在一般的小学校编写运动员号码时,为了便于积分,可按年级和班级编号,例如二年级(三)班编号时可从2301开始;四年级(一)班可以从4101开始。书写或印制在号码布或纸上。号码为仿宋字,字迹必须清晰,字高15厘米,笔画粗2.5厘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