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干部
专门负责、从事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并有明确职务的干部。 是企业党组织进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组织保证。主要包括党的各级组织中的干部和工会、共青团组织中从事宣教工作的干部以及编制在行政序列的思想政治工作人员。如党委书记、总支书记、支部书记;组织、宣传、党办、政研、统战、纪委等部门的组成人员;企业工会、共青团组织的负责人和宣教工作人员;企业政校、企业党校、企业报刊、电视台站等部门中的宣教、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干部是专业干部,1990年4月1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正式批转文件,开始在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中实行评聘专业职务的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