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城市集贸市场
新中国成立前,在兰州、天水、平凉、临夏等主要城市,就有一些粮、棉、油、麻、茶、药材、皮毛、旧货交易市场或交易所。1956年对私营经济改造基本完成以后,私营工商企业全部公私合营,个体工商业户绝大部分走上合作化道路,城市市场被国营、集体、合作化工商业占领,旧的自由市场解体、消失。1962年,甘肃全省仅有城市自由市场25处,到1964年城市自由市场仅剩5个兰州、天水、平凉、临夏、酒泉各1个。兰州市从1964年4月开始,对商贩经营的小百货、干鲜果、蔬菜、肉食业、分期分批取缔,并在《关于加强市场管理的通告》中规定: “农村人民公社、生产队和社员个人生产的肉、禽、蛋、蔬菜、瓜果、药材等农副产品,来本市出售时只许交给国合商业收购,不准在市场上私自高价出售”。直到1979年, 才在兰州、天水、平凉、武威、临夏等城市和一些经济起步早、快的城市,出现以农民运货进城的农副产品交易市场。1979年开放城市农副产品市场31处,到1980年, 全省共恢复开放城市集市贸易90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