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多个国家及其他国际法主体之间为保护环境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所缔结的国际性公约。它以有关国际法为准则,以书面协议的方式确定相互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这些公约既包括全球性的,如《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维也纳保护臭氧层公约》,也包括地区性的,如《保护地中海免受污染公约》、《非洲植物卫生公约》、《保护波罗的海区域海洋环境公约》等。
生物多样性公约/国际热带木材协定/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第21条修正案/关于特别是作为水禽栖息地的国际重要湿地公约/国际捕鲸管制公约/国际干预公海油污事故公约/防止倾倒废物及其他物质污染海洋公约/干预公海非油类物质污染议定书/中白令海峡鳕资源养护与管理公约/关于 〈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的1978年议定书/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京都议定书/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核安全公约/联合国关于在发生严重干旱或荒漠化的国家特别是在非洲防治荒漠化的公约/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中国政府和日本国政府保护候鸟及其栖息环境协定/中国政府和澳大利亚政府保护候鸟及其栖息环境的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