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澳门特别行政区检察院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澳门特别行政区检察院 澳门特别行政区检察院专门代表国家对犯罪案件进行侦查、预审、批准逮捕,然后作出起诉或者不起诉决定的机关。澳门特别行政区检察院是行使检察权的专门机关。它独立行使法律赋予的检察职能,不受任何干涉。它行使的检察职能,是澳门特别行政区所享有的独立司法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基本法对澳门特别行政区检察院的组织设置并未作具体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可以根据澳门社会发展和法制建设的实际需要自行立法决定。关于澳门特别行政区检察院的职权,基本法也没有明确。澳门特别行政区可以自行立法决定。澳门特别行政区检察院独立行使法律赋予的检察职能,不受任何干涉。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政府和法院,以及其他团体和个人,都不能干涉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检察院独立行使检察权并不否定各级检察机关之间的上下级领导关系。检察院内部检察官亦应服从检察长的指挥。此外,检察官与法官不同,不享有司法豁免权。澳门特别行政区检察院检察长由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并由行政长官提名,报中央人民政府任命。检察官则由检察长提名,行政长官任命。行政长官还有权建议中央人民政府免除检察长的职务,检察官则由行政长官直接免职。 ☚ 审议委员会 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律师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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