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水装备及潜水设备
供容纳潜水员在其内潜至水下,能抗内压和(或)外压的容器称为潜水装备。
用以在水面上保证潜水员进行潜水和水下作业、保持潜水员适应高气压的体质及对潜水疾病进行加压治疗的全部机器、加压舱室、工具、仪表、物品等统称为潜水设备。保障潜水员安全地从事潜水作业所需的,除个人用潜水装具以外的全部潜水装备及潜水设备总称为潜水系统。
潜水装备 主要包括:
(1) 潜水钟:
❶钟内常压,钟壳体抗外压时,可作潜水观察舱用;
❷钟内高压,可作下潜式减压舱(SDC)即下潜式加压舱(SCC)、下潜式潜水舱(SDC)、或人员运载舱(PTC)用。
(2) 水下居住舱(见“水下居住舱”)。
(3) 可潜器: 广义地讲指一切可供潜水的容器;目前,一般专指带有动力的小型工作潜艇,艇内为常压,工作人员在水下照明及机械手协助下,可完成简单的水下作业。近年来,为配合饱和潜水作业的需要,又出现了调压进出式可潜器(见“下潜式加压舱-甲板加压舱系统”)。
(4) 单人常压潜水装置:用高强度合金材料制成的、能抗压的、人形或半人形的潜水装置。潜水员从顶部进入,头盔密封后,用吊机沉放下潜至海中作业处。藉供气管由水面供气,装置内为常压。潜水员可通过头盔上的现察窗 (或头盔本身即是一个透明的有机玻璃罩) 进行水下观察; 通过可活动的关节和机械手,完成一定的水下作业。早期的装置有“腿”和“脚”(即“铠甲式潜水服”)。因活动度有限,实际上无法行走;现已将两侧的“腿”和“脚”合并成“不倒翁”形,并在腰部装不同方向运转的六个小型推进器,就可在一定范围内活动(如WASP)。由于装置内是常压,不存在加压、减压问题。七十年代产品,下潜深度可达450~600m。装置内设有空气净化设备,可有12~24小时的自持力。能抛弃压载、机械手等获得应急自行上浮能力。在大深度条件下进行水下观察和简单作业,要较暴露在高压下的饱和潜水安全得多,且费用相对较少,故已引起重视。缺点是笨重,不灵活,只能完成简单的任务,因此性能上尚有一定局限性。
潜水设备 常规潜水的设备有如下几种:
(1) 可移动的小型成套设备: 主要有人力压气泵、可携式空气压缩机、增压泵、充气瓶装置、潜水电话及便携式单人加压舱等。
(2) 固定式成套设备 (一般配置在潜水工作母船上):如:
❶压缩空气站——包括空气压缩、储存和分配设备。
❷气瓶库——储备除压缩空气外的各种潜水用高压气体,包括氧气、氮气、氦气和各种配比的含氧混合气体。
❸配气装置——供配制人工混合气体用。
❹潜水装具检修设备——供检测、调试和小修潜水装具用。
❺加压舱——供水面减压、潜水员平时训练以及治疗减压病和肺气压伤用。
❻潜水作业中心控制台——包括各种气源控制阀件、环境监测和潜水员监测仪器仪表及通讯观察装置等。可操纵控制对潜水装具和潜水钟供气,加压舱供气排气; 监测各种气源压力,舱室压力和潜水员潜水深度以及通讯联络等。
(3) 饱和潜水时的配套设备(见“下潜式加压舱-甲板加压舱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