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江淮等处财赋都总管府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江淮等处财赋都总管府 江淮等处财赋都总管府官署名。元代置。掌江淮一带宋代王公所献地产赋税。《元史·百官志五》: “江淮等处财赋都总管府,秩正三品。达鲁花赤、总管各1员,并正三品; 同知1员,正五品; 副总管2员,从五品;经历、知事、照磨兼提控案牍各1员,令史15人,奏差15人,译史1人,典吏3人。至元十六年 (公元1279年) 以宋谢太后、福王所献事产,及贾似道地土、刘坚等田,立总管府以治之。大德四年 (公元1300年) 罢,命有司掌其赋。天历二年 (公元1329年) 复立,其赋复归焉。” ☚ 江北淮东道肃政廉访司 疆里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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