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的移民就食
指西汉初期的抚民、恤民政策。包括两方面的内容:其一,指徙百姓就食于富足之地。如西汉初建时,刘邦曾令饥民就食蜀汉。《汉书·食货志》载: “汉兴,接秦之敝,诸侯并起,民失作业,而大饥馑。……高祖乃令民得卖子、就食蜀汉。”另外,汉景帝元年(前156年),曾下令听任因土地薄瘠、或人多地少,无法就地农桑畜殖之人口,“徙宽大地者”,以利生产生活。其二,诏令长居都城的诸列侯等食封邑者,移居封邑之处,以就食封。汉初多次下令,凡远离食封之地,长居长安的各类食封之富民,迁出都城,移居食封之地,以减轻食地百姓、士卒等人贡转输之苦,以利于抚民教民。如汉文帝二年(前178年)下诏曰:“今列侯多居长安,邑远,吏卒给输费苦,而列侯亦无由教训其民,其令列侯之国,为吏及诏所止者,遣太子” ( 《汉书·文帝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