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军事辩证法思想毛泽东关于军事科学的理论基础和方法论。是毛泽东军事思想的哲学精髓,是我军几十年武装斗争经验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概括,是对唯物主义的军事辩证法的创造性发展。1936年,毛泽东在红军大学以“军事辩证法”为题作了讲演,从而在马克思列宁主义军事学说史上第一次提出了“军事辩证法”的概念。它的基本内容包括:关于认识战争这种特殊社会现象的本质、解决战争矛盾的一般理论原则和方法,认识战争规律和运用战争规律指导战争,解决战争过程中主客观矛盾的理论和方法;关于战争的性质、目的、手段及战争的基本矛盾;关于战争的物质基础和充分发挥人的自觉能动性;关于强弱转化以弱胜强的规律性;关于人民军队、人民战争的各种组织形式及作战形式的相互结合与相互转化;关于战略战术原则的对立统一关系;关于认识战争过程的思维方式与军事学术研究的一般方法论,以及进攻与防御、主动与被动、全局与局部、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确实性与不确实性、偶然性与必然性等一系列军事辩证法的基本范畴等等。毛泽东军事辩证法思想对于研究现代条件下国防建设与军队建设的规律性,指导未来反侵略战争,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