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雷报告》Gray Report1971年由格雷专门小组提交的关于外资的调查报告。20世纪60年代,因没有限制外国资本渗透的立法和相应的审查制度,外国资本在加拿大进行兼并活动和扩大投资,无需经过申报和审查,因而外资吞并加拿大公司的事件时有发生。1970年初到1971年,美国资本企图兼并加拿大铀矿企业登尼逊矿业公司和霍姆石油公司,引起公众的强烈抗议。政府当即出面干预,制止该两项交易。1970年春,联邦政府授命当时的税务部长赫伯特·格雷领导一个专门小组对外资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并向政府提出建议。格雷专门小组汇集大量材料,研究了11个国家的外资情况与政府的政策,1971年初将结果提交特鲁多内阁,题为《外国在加拿大的直接投资》,即《格雷报告》。其结论是:在加拿大经济中,外国所有权和控制程度大大高于任何其他工业国家,而且在继续增长;认为政府必须对外国直接投资的流入进行直接干预,对加拿大经济无利的直接投资应予阻止;并建议成立专门审查机构,对外国在加拿大的投资项目逐一甄别。1973年11月,联邦议会通过《外国投资审查法》,法案授权设立外国投资审查局,负责审查外国在加拿大的投资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