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工
乐工本是周、秦百工的一种。 《仪礼·大射仪》:“工四人,四瑟。”唐、宋时期称音乐艺人为乐工,或简称“工”。《乐府叙录》记“乐工黄米饭”撰《文叙子》曲,“乐工敬约”撰《道调子》曲。 《梦溪笔谈·乐律》称宫廷中音乐艺人为“国工”。 明代音乐艺人亦称“乐工”,如何良俊《四友斋丛说》说他家“以乐工二人教童子声乐,习箫鼓弦索”。《金瓶梅》此回宋惠莲说李铭:“你是乐工,在人家教唱。”可是第四十六回说“六个乐工,抬铜锣铜鼓,在大门外吹打”,可见此书所谓“乐工”,有的泛指教弹唱的艺人,把小优儿和乐工混为一谈(第三十一回把李铭又称为小优儿);有的专指音乐艺人,“小优儿比乐工不同”(第四十六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