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晴峰1874~1950
字晓山,号光国。1902年秀才,同盟会会员。民国元年,当选霍山县临时参议会议员。安徽法政专门学校毕业后,同沈子修等参加护法运动。历任民国政府内务部主事、众议院后补议员、议员。后辞职在家乡创办淠源学校、狮山中学,任董事长。曾任安徽省第三甲种农业学校校总务主任兼教员。为支援北伐,与沈子修组织以“三农”师生为骨干的民军,受编为国民革命军第三十三军一师二旅一团,任上校团长,沈任党代表。“四·一二”政变后,登报申明脱离国民党,回乡隐居。抗战期间,曾出任县参议会议长,主持编纂民国《霍山县志》。病故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