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李文范 |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
释义 | 李文范1884—1953广东南海人 李文范
李文范1884—1953字君佩。广东南海人。1901年赴日本,入法政大学。1905年在东京加入中国同盟会。回国后任广东法政学堂教员。中华民国成立后,任广东海军军务处秘书及都督府参议。1918年任福建漳州援闽粤军总司令部参议。1920年赴法国留学。1924年9月任广东省政务厅长。1925年7月任广州国民政府秘书长兼任中央政治委员会秘书主任。同年9月赴苏考察。1926年11月赴美国考察党务。次年任中央宣传委员会主任委员、广州政治分会委员、广东省政府委员兼民政厅长。1928年任立法委员兼秘书长。1932年任内政部长。1935年任国民政府委员。后任司法院副院长、党政工作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兼党务处主任、中央抚恤委员会主任委员、国民党史编纂委员、财务委员、勋绩委员、中央团部指导委员等职。1949年去台湾。1950年后任台湾国民党当局中央评议委员、中央纪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总统府”资政等职。1953年6月23日在台北病故。 李文范 李文范字君佩,广东南海人,1884年生。1900年留学日本,法政大学速成科毕业。1905年在东京加入中国同盟会。回国后任广东法政学堂教员兼翻译。辛亥革命后任广东海军军务处秘书及都督府参议。1918年任福建漳州援闽粤军总司令部参议。1920年赴法国留学。1924年后任广东省政务厅长、广州国民政府秘书长兼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秘书主任。1927年任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宣传委员会主任委员、广州政治分会委员、广东省政府委员兼民政厅长。1928年后任立法院立法委员兼秘书长、内政部长、国民政府委员。1938年后历任司法院副院长、国民党党政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兼党务处主任、中央抚恤委员会主任委员、国民党党史编纂委员会委员、中央财务委员会委员、中央勋绩委员会委员、三民主义青年团中央团部指导员等职。在1929年至1945年的国民党第三次至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期间,均被选为中央执行委员,并在第五、六两次代表大会后当选为中央常务委员。1949年去台湾。1952年当选为国民党第七届中央评议委员,并任国民党中央纪律委员会主任委员与台湾当局“总统府”资政。1953年在台湾病逝。 ☚ 李文 李文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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