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中国资本主义信用制度的萌芽
中国是世界上资本主义萌芽产生最早的国家,但是, 由于商品经济发展得缓慢,这个萌芽也发展得非常迟缓。处于封建社会后期的明代经济,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小商品生产者的分化和手工业、商业的发展,标志着中国社会出现了资本主义的萌芽。这个萌芽从16世纪中叶到19世纪中叶,经历了3个多世纪,仍然处在胚芽阶段。
带有资本主义萌芽性质的信用机构,大体有钱庄、银号、票号等。
钱庄开始是钱币兑换机构。明末,白银执行着货币的诸职能。一些经济发达的地区进而出现了以银计价的货币地租,还出现了用白银计价的货币工资形式。白银的大量输入,说明中国当时的商品经济已发展到相当水平。在这样的客观形势下, 白银的流通量大量增加,金银与铜钱的比价发生变化,客观上要求有一个相适应的机构,以缓解商品交换中的不便,于是出现了许多专门从事钱币兑换业务的钱铺。这就是早期钱庄的形成。
钱庄不仅兑换钱币,而且逐渐发展成对外存款和贷款机构,因此,钱庄是由于兑换钱币而产生的一种新的、比当时的典当业更进步的信用机构。钱庄的产生,标志着资本主义信用制度在中国的起步。明朝正统年间(公元1436~1449年), 由于“大明宝钞”跌价,官方取消了禁用白银的禁令。于是白银和铜钱得到了合法的流通。但这时的铜钱种类繁多,价格经常变动,铜钱对白银的差价很大。这样也要求由钱庄来解决这一矛盾。钱庄刚产生时,规模很小,随着商业的发展,适应商品交换的需要,钱庄也逐步繁荣起来。货币制度越复杂,钱庄的生意越兴隆,发展也越快。到明末,钱庄已发展成为主要的信用机构,不仅从事金、银、铜钱的兑换业务,还逐渐开展了放款业务。钱庄在资助商人、促进物资交流、扩大国内市场方面起有一定作用。当时主要活跃在长江流域和东南各省。为了便利顾客存取款,钱庄还代客提供签发贴子(相当于现代的支票)。这时铸私钱盛行,还出现过许多小规模的兑钱铺。在明代绘制的《南都繁会图卷》上,可以看到有“钱庄”、“万源号通商银铺”、“兑换金珠”、“当”等号铺,同各种粮行、油坊等合在一起,反映了明末的商品经济和货币信用事业的活跃。中国的钱庄与欧洲发展起来的银行相比差距很大。虽然都是从兑换业发展起来的货币信用机构,但中国的钱庄历史悠久,发展缓慢,规模小,业务范围狭窄。
清代开始,国内流通的货币十分杂乱。既有银两,又有银元;既有制钱,又有铜元;此外,还有纸钞、外国银行的钞票等。这种复杂的货币信用制度的发展变化,动摇了前资本主义社会所形成的货币信用制度,为形成近代中国的信用制度创造了前提条件。清代中叶后,为了适应当时的银两、银元货币流通制度和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较普遍地设立了银炉和公估局。这一行业在金融界具有特殊的势力。如北京、天津、营口等地的银炉,多兼营存款、放款和汇兑业务,成为与当时已经存在的银钱庄有相等地位的信用机构。清咸丰时期,在纷乱的货币流通形势下,大体上形成了有典当、钱庄和银号、帐局、票号等初级的信用机构。票号是清代的重要信用机构。票号多在北京、黄河流域一带,以山西人主持的较多。以经营汇兑为主,兼营存放款与官府往来。后来又相继设立了官银钱号,这是清政府首先出现的官僚金融资本,对以后的官僚金融资本的发展具有一定影响。这些信用机关的出现,动摇了封建保守势力,削弱了当时外国银元在华的流通,促进了清末的金融和各种新式资本主义企业的发展。这些作用虽然发挥得不充分,但就中国的货币信用发展而言,还是前进了一大步,标志着资本主义信用形式在中国有了萌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