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文化娱乐场所。多在县区以下的城镇街道或农村设立。与文化馆功能相似,但一般比文化馆简陋。例如:“文化站举办了流动的小型图片和实物展览会。”(《光明日报》1954.1.25)
文化站
国家最基层的文化事业机构。是乡镇政府的文化事业单位,隶属于乡镇政府领导,并接受上级文化主管部门的指导和文化(艺术)馆的辅导。主要职责是:运用各种文化艺术手段进行时事政策、国内外形势、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 以及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等宣传教育;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化艺术(娱乐)和体育活动;举办各类科技培训班和文化艺术培训班, 为农村培养科技致富和开展群众文化活动的人才;做好文物的宣传与保护;受县市区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授权负责管理当地文化市场;积极开展以文补文和多种经营活动。根据国家第六个“五年”计划中提出的“乡乡有文化站”的要求,甘肃省乡镇文化站始建于80年代初, 1996年已建文化站1 231个,站舍面积139 366平方米,固定资产值1 549万元。配备文化专干1 372人。藏书150余万册,文化站组织开展群众文化艺术活动3 780次,各类展览2 172次;举办科技和文艺培训班2 501期,培训183 137人次;放映影视55 623场,观众达1 935. 6万人次。文化站丰富了群众文化生活,在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 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深受广大农民群众的欢迎与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