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1986年1月7日国务院发布施行。
为了加强对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管理,保证金融事业的健康发展,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制定本条例。全文共10章63条。
凡经营存款、贷款、个人储蓄、票据贴现、外汇、结算、信托、投资、金融租赁、代募证券等项业务的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都应当遵守本条例规定。各章内容是:总则;中央银行;专业银行;其他金融机构;货币发行管理;信贷资金管理;利率管理;存款贷款结算管理;违法处理;附则。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