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7年经济改革Economic Reform in 1967
罗马尼亚进行的第一次全面的经济体制改革。1967年12月罗共召开全国代表大会,全面讨论了经济体制改革问题,针对旧体制过分集中和组织环节重叠等问题,作出了改革的决议。主要内容是改革计划体制,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法制订计划,减少指令性计划指标,加强计划的预测工作;改革财政银行体制,调整中央同企业的财政关系,企业拥有自己的基金,通过信贷和利息刺激企业的经营活动;完善价格体制,价格要反映社会生产费用,并具有一定的灵活性;改革工业管理体制,建立工业中心,将部—专业局—托拉斯—企业的管理体制,改为部—工业中心—企业三级管理体制;取消一长制,实行集体领导;扩大企业的自主权,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直接制订计划,扩大企业的收入支配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