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复和发展集市贸易
1978年以后,为了拓宽商品流通渠道,改变国营商业独家经营的状况,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配合城乡经济改革,先后恢复和发展了一批集市贸易,并将过去那种垄断分割和封闭型的市场逐步向开放型转变。1990年底全省已建的城乡集贸市场总数为4083个,比1978年的2100个扩大96.5%;其中综合性集贸市场3282个,工业小商品市场222个,农副产品专业市场320个,废旧品专业市场41个。年成交总额达99.87亿元,比1978年7.52亿元增长12.3倍。到1992年末,全省集贸市场总数达到4126个,进一步促进了商品生产和交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