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新增工资额
亦称“当年上浮工资”。企业实行“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浮动”办法后,由于提高经济效益比上一年可以多提取的工资额度。它的计算公式一般为:
当年新增工资额=工资总额基数×浮动比例×(当年挂钩指标完成率-100%)-上年(或几年)的新增工资额。
实行上缴税利挂钩比较复杂,其计算公式为:
当年新增工资额=工资总额基数×浮动比例×(当年上缴税收净增加额÷上缴税利基数)-上年(或几年)的新增工资额。
当年上缴税利净增加额=上缴税利基数×当年上缴税利毛增加额÷[上缴税利基数×工资总额基数×浮动比例×(所得税率+调节税率×0.3)]上年(或几年)的新增工资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