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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词 常用汉字源流字典︱名词术语简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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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汉字源流字典︱名词术语简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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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词术语简释

 【甲骨文】商代至周代前期刻在龟甲、兽骨上的文字,内容多为与占卜有关的记事,最初出土于河南安阳小屯村的殷墟,是最古老的汉字体系。也称卜辞、龟甲文字、殷虚文字。
 【金文】商代后期至秦汉时期铸或刻在青铜器上的文字,内容多为与锡命(天子有所赐予的诏命)、征伐、契约有关的记事。也称钟鼎文。
 【小篆】与“大篆”相对而言。秦代通行的规范字体,在大篆基础上整理简化而成,保留在《说文解字》、《琅邪台刻石》和《泰山刻石》残石等中。也称篆书、秦篆。
 【大篆】与“小篆”相对而言。狭义特指籀文,广义泛指甲骨文、金文、籀文和战国时通行于六国的文字。
 【篆书】指小篆。
 【隶书】形成于秦代、通行于汉代的一种字体,在小篆基础上简化演变而成,把圆转的笔画改为方折,结构较为简单,奠定了楷书的基础,是汉字发展演变的重要转折点。
 【楷书】始于汉代,盛行于魏晋南北朝,一直通行至今的主要字体。由隶书演变而来,字形方正,笔画平直,可作楷模,因而得名。也称真书。
 【草书】始于汉代,盛行于唐代的一种字体。特点是笔画、字与字之间多相连,书写快捷。
 【行书】始于汉代末年,一直流行至今的一种字体。形体和笔势介于楷书和草书之间,没有草书那样潦草,也不像楷书那样端正。
 【古文】泛指秦代以前的字体,包括甲骨文、金文、籀文、小篆等。本书特指汉代《说文解字》中的古文。
 【籀(zhòu)文】春秋战国时期通行于秦国的一种字体,因来源于字书《史籀篇》而得名。也称籀书、大篆。
 【诅楚文】春秋战国时期秦国刻石上的文字,内容为祈求天神制克楚国的军队,收复边境,故名。
 【隶变】指小篆演变为隶书的过程。为了便于书写,小篆字形圆转的笔画改为方折,省略或合并了一些偏旁,逐渐演变为隶书。
 【隶定】隶古定的简称。指用隶书或楷书的形式把小篆等古文字写出来,原来圆转的笔画改为方折。
 【三书】文字学家分析、归纳出来的汉字的三种造字方法,一般指象形、表意、形声。
 【六书】古人分析、归纳出来的汉字的六种造字方法,即象形、指事、会意、形声、转注、假借。今人一般认为转注和假借不是造字方法,而是用字方法。
 【象形】①六书之一。指描摹实物形状的造字法。②“三书”说的造字方法之一,指象实物之形,把客观事物的形体描摹出来。如“山、木、日、羊、人、子、手”等。
 【象形字】用象形的方法造的字。如甲骨文的“牛”写作,金文的“车”写作
 【指事】六书之一。指用象征性符号表示意义的造字法。
 【指事字】用指事的方法造的字。有的是纯符号的,如“一”“凸”;有的是在符号或象形字上加象征性符号而成的,如甲骨文的“上”写作,在一长横上边加一短横表示上部;小篆的“本”写作,在“木”下加一短横表示树根。
 【会意】六书之一。指用象形字或指事字组合起来表示意义的造字法。
 【会意字】用会意的方法造的字。如“休”从人从木,木指树木,本义表示人在树旁歇息;“尘”从小从土,表示颗粒小的尘土。
 【表意】“三书”说的造字方法之一,指用抽象的符号或形象的图形来表示某种概念,或者用两个以上的字组合在一起表示新的含义。如“五、刃、本、走、休、明、降”等。
 【形声】①六书之一。指用意符(又称形旁)和音符(又称声旁)组合起来,既表义,又表音的造字法。②“三书”说的造字方法之一,指由意符和音符两部分构成一个字,其中意符表示词义范畴,音符表示读音。如“河、财、抱、哨、镜、病、递”等。
 【形声字】用形声的方法造的字。如“江”从水,工声;“柄”从木,丙声;“铜”从金,同声。
 【转注】六书之一。古人分析、归纳出来的汉字造字方法之一,各家解释不同。今人一般认为不是造字方法,而是用字方法。
 【假借】六书之一。古人分析、归纳出来的汉字造字方法之一,各家解释不同。今人一般认为不是造字方法,而是用字方法。
 【假借字】指借用来表示另一个词的音同或音近的字。如“求”本义为皮衣,借用表示寻求;“来”本义为小麦,借用表示来到。
 【本字】①指与通行写法不同的比较早的书写形式,意思与“初文”差不多。如“耑”“般”分别是“端”“搬”的本字。②表示本义的字,与“假借字”相对而言。如《史记·项羽本纪》:“旦日不可不蚤自来谢项王。”“蚤”是假借字,“早”是本字。
 【初文】某一个字的初期的写法,与“后起字”相对而言。如“北”是“背”的初文(本字)。“北”的字形象二人背靠背,本义表示背离、违背,后来主要用来表示方位,另造“背”表示本义。
 【后起字】某一个字的后起写法,与“初文”相对而言。如“趾”是“止”的后起字。
 【古今字】同一个词在通行时间上有先后的不同书写形式,前者是后者的古字(即本字),后者是前者的今字(即后起字)。在古今字中,古字、今字意义完全相同的较少,如“灋/法”;古字、今字意义不完全相同的较多,如“莫/暮”“景/影”“辟/避”。
 【分化字】为了适应文字使用的需要,有时一个多义字分化成为两个或几个字,这些后产生的新字称为分化字。分化字都是后起字,也是古今字中的今字,如“背、腰、征、擒”分别是“北、要、正、禽”的分化字。也称区别字。
 【同源字】指用来记录同源词的字。
 【联绵字】指连缀成义的两个字。这两个字不能拆开使用,不单独表示意义,只有记音作用。也称联绵词。
 【本义】一个字或词的本来的、最早的意义,与“引申义”“假借义”等相对而言。如“要”的本义为人的腰部,后作“腰”。引申为主要的部分、重要、希望得到、索取、请求等。“蚤”的本义为跳蚤,昆虫名,假借为早晨。
 【引申义】从词的本义发展形成的新的意义,与“本义”相对而言。如“兵”的本义为兵器,引申义有军队、士兵、军事或战争等。
 【假借义】某一个字被借用表示另一个音同或音近的词而产生的新的意义,与“本义”相对而言。如“来”的本义为小麦,假借义为来到。
 【独体字】指字形结构上囫囵一体、不宜拆分的字,与“合体字”相对而言。如“人、上、石、事”。
 【合体字】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独体字组合而成的字,与“独体字”相对而言。如“新、思、道、固”。
 【意符】指形声字的表意部分,表示字义所指事物的大致属类。如日、氵、金分别是“晒、江、铜”的意符,“晒”指在阳光下晒干,“江”指大的河流,“铜”为金属名。也称形符、形旁。
 【音符】指形声字中的表音部分,表示该字的读音。如丙、同、容分别是“柄、铜、溶”的音符。由于语音的演变,有的音符已不能准确表音。如“推”的音符隹,“语”的音符吾。也称声符、声旁。
 【正字】指结构和笔画正确、符合规范的字,与“异体字、俗字、错字”等相对而言。也称正体、正体字。
 【俗字】指流行于民间的不符合规范的字,与“正字”相对而言。大多形体结构比较简单。也称俗体字。
 【简体字】指同一个汉字所具有的结构比较简单、笔画数比较少的字形。一般流行于民间,有的经过官府或政府确认并公布。
 【简化字】①即简体字。②特指由政府公布推行的简体字,与“繁体字”相对而言。如“艺、辽、铁”分别是“藝、遼、鐵”的简化字。
 【繁体字】指同一个汉字所具有的结构比较繁杂、笔画数比较多的字形,与“简体字”或“简化字”相对而言。如“藝、遼、鐵”分别是“艺、辽、铁”的繁体字。
 【异体字】指跟正字同音同义而写法不同的字,与“正字”相对而言。其中有的异体字与正字的用法完全相同,如“槩”和“概”,有的异体字与正字的用法不完全相同,如“採”和“采”。
 【规范字】指符合国家颁布的现行文字标准的字。一般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新中国成立后经过字形整理或简化的字,如“概、采、艺、辽、铁”等;一类是从历史上传承下来的没有经过字形整理或简化的正字,如“大、小、多、少、上、下”等。
 【部首】字典、词典等为编排或检索汉字,从字形偏旁中归纳出一定数量的门类,这个门类称为部。部首放在该门类的前边,用来统领有关的字,因而得名。
 【偏旁】原指汉字中合体字的左右两边,左称偏,右称旁;后来泛指汉字的某些组成部分。如氵、火、囗分别是“江、灸、围”的偏旁。
 【部件】汉字部件的简称。指由笔画组成的具有组配汉字功能的构字单位。其中,有的独立成字,如“向、吉、唱”中的口;有的不能独立成字,如“疾、病、疼”中的疒。
 【字根】指具有组配汉字功能的构字单元,大多数独立成字。也称字元。与“部件”差不多。
 【笔画】构成汉字字形的最小单位。一般指楷书的笔画。
 【笔形】笔画的具体形状。楷书汉字的笔形依据笔势走向可分为数十种,其中最基本的有一(横)、丨(竖)、丿(撇)、丶(点)、乛(折)等五类。
 【笔顺】书写某一个汉字时笔画的次序和方向。
 【名词】表示人或事物名称的词,如“地、水、狗、前面、公园、历史、现在”。
 【动词】表示人或事物的动作、存在、变化的词,如“跑、笑、看、在、开始、毁坏、旅游”。
 【形容词】表示人或事物的性质或状态的词,如“美、白、高、通红、暖和、活泼、干干净净、大大方方”。
 【数词】表示数目的词,如“一、十、半、几、若干”。
 【量词】表示人、事物或动作的单位的词,如“个、米、种、根、群、对、回、遍、人次、架次”。量词经常跟数词一起使用。
 【数量词】数词和量词连用时的合称,如“三个球”中的“三个”、“一群狼”中的“一群”、“写两遍”中的“两遍”。
 【代词】能够代替名词、动词、形容词、数量词、副词的词。可分为人称代词,如“我、咱们、自己、人家”;指示代词,如“这、那里、这些、那样”;疑问代词,如“谁、什么、怎么、多少”。
 【副词】表示程度、范围、时间、否定、语气等,只能作状语修饰或限制动词和形容词的词。可分为程度副词,如“很、更、太、十分”;范围副词,如“都、全、光、也、不过”;时间副词,如“又、就、已经、常常、立刻”;否定副词,如“不”“没有”;语气副词,如“难道、究竟、简直、偏偏”。
 【介词】用在名词、代词或某些名词性短语前面,组成介词短语,表示动作行为的方向、对象、处所、时间、目的、比较、被动、方式等的词,如“从、自、往、把、对、同、在、当、为、比、跟、被、叫、让、以、按照、对于”。
 【连词】连接词、短语或分句的词,如“和、与、跟、及、于是、而且、或者、但是、因为、如果、假如、即使”。
 【助词】附着于词或短语,独立性最差、意义最不实在的词。可分为结构助词,如“的、地、得、所、似的”;时态助词,如“了、着、过”;语气助词,如“呢、吗、啊”。
 【叹词】表示强烈的感情或呼唤、应答的词,如“啊、嗯、唉、嘿、哟、哼、哎呀”。也称感叹词。
 【拟声词】模拟事物声音的词,如“噌、轰、咣、乒乓、哗啦、叮咚、扑哧、滴滴答答、噼里啪啦”。也称象声词。
 【主语】指谓语所陈述、说明的对象,常置于句首。作主语的多为名词、数量词和代词。如:“今天下雨。”“一个就够。”“喜欢游泳。”
 【谓语】指对主语的陈述、说明的成分。作谓语的多为动词、形容词。如:“我唱歌。”“山水秀丽。”
 【定语】指名词前边的表示领属、范围、属性、性质或状态的修饰成分。作定语的多为名词、代词、形容词和数量词,如“政府机关”“我们学校”“卓越贡献”“十个苹果”。
 【宾语】指受动词支配、制约的对象,是动词的连带成分。作宾语的多为名词性词语、代词、“的”字结构,如“盖房子”“喜欢”“这个球拍是你的”。
 【状语】指动词、形容词前边的表示状态、程度、范围、时间、处所、肯定、否定等的修饰成分。作状语的多为副词、形容词、表示时间和处所的名词,如“热”“非常高兴”“仔细观察”“慢慢走来”“他昨天去的”“你这儿坐”。
 【补语】指动词、形容词后边作补充说明的成分。作补语的多为形容词、数量短语,如“吃饱了”“说清楚”“桌子擦干净了”“去了一次”。
 【词缀】词义虚化、在合成词中位置固定的语素,是附着在词根上的构词成分。常见的有前缀和后缀。
 【前缀】位置在词根前的词缀,如“老师”中的“老”、“阿姨”中的“阿”。也称词头。
 【后缀】位置在词根后的词缀,如“桌子”中的“子”,“信息化”中的“化”。也称词尾。
 【词组】短语。
 【短语】词和词按照一定的语法规则组合成的格式。一般较短、还没有成句,故名,如“新思路”“讲故事”“勤劳勇敢”“极其成功”。也称词组。
 【同源词】指音义相关、由同一语源孳生的词,如“粹”与“纯”,“浓”与“脓”,“被”与“披”和“皮”。从词义来看,有同义、近义等关联;从语音来看,有同音、近音或双声、叠韵等关联。
 【联绵词】指由两个字连缀成义而不能分割的词,其中的每个字只是记音,而不单独表示意义,如“缤纷、徜徉、徘徊、琵琶、匍匐、犹豫”。也称联绵字。
 【双声】指复音词两个相连的字的声母相同,如“参差(cēncī)”“吩咐(fēnfu)”“公告(gōnggào)”“新鲜(xīnxiān)”。
 【叠韵】指复音词两个相连的字的主要元音和韵尾相同(如果有韵尾的话),如“从容(cóngróng)”“依稀(yīxī)”。
 【方言】一种语言的地方变体,如汉语的粤方言、吴方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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