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舒卡尼斯1891—1937ЕвленийБрониславовичЛашуканис苏联法学家。1922年与斯图奇卡共同组织共产主义科学院法学学部,曾任该院院士和法学研究所所长。1936年起任苏联司法人民委员部副人民委员。认为法是商品交换关系的体现; 只有资本主义社会才创造了使法在社会关系中获得高度发展的全部条件; 资本主义消灭后就不再有法,而仅有技术规则; 在过渡时期,资产阶级法律的消亡意味着一般法律的消亡,而并非无产阶级法律代替资产阶级法律。30年代,他的这些观点曾受到维辛斯基等人的批判。主要著作有《法的一般理论和马克思主义》 (1924)、《国家和法的学说》 (1932)、《社会主义国家和法》 (1936) 等。参见 “斯图奇卡”、“维辛斯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