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治之症
[结构] 偏正式。 [释义] 医治不好的疾病。比喻无法救治祸患,或无法纠正的坏毛病。症:疾病。 [出处] 汉·司马迁《史记·扁鹊仓公列传》:“病有六不治。骄恣不论于理,一不治也。”明·冯梦龙《醒世恒言》卷一〇:“这是个双感伤寒……乃不治之症。” [功能、例句] ❶ 作主谓短语的宾语。鲁迅《二心集·以脚报国》:“假使她们真‘知道立国数千年的大中华民国’的国民,往往有自欺欺人的不治之症,那可真是没有面子了。” ❷ 作宾语。清·夏敬渠《野叟曝言》九六回:“据客家如此说来,系不治之症。” [附条] “无医之症”。《红楼梦》七〇回。 [同义] 不可救药 病入膏肓 朽木不雕 [反义] 疥癣之疾 不药而愈 |